

7月刊卷首语:划好数智时代的善治边界
技术似刃,其芒在锐;治理如鞘,其要在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中,“治理”一词出现达114次。从宏观经济治理到公共安全治理,从生态环境治理到空间协同治理,从基层社会治理到新兴领域治理……治理网络正在多维空间中越织越密。这透露出一个清晰信号: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进入精细化、体系化的“精耕细作”阶段。
眼下,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正在重塑传统治理模式,政务服务逐渐从“数字化”向“数智化”跃升。“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深化数智技术全流程应用,发展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智化政务服务。“一表通”建设持续推进,正在打通数据共享的关键链路;政务大模型有序部署应用,让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新的跃升。
必须清醒认识到:数智化不直接等同现代化。部分领域滋生的“技术万能”冲动仍值得警惕;部分地区潜藏的“数字形式主义”尚需加以防范。技术的加持固然能让治理触角延伸得更远,让治理效能最大程度得到释放,但治理的锚点不能随边界的流动而漂移。隐私泄露、算法误伤、数字鸿沟等现象仍在反复提醒我们:治理能力的提升,绝不能以逾越权利保障底线为代价。“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是衡量治理现代化成效的根本标尺。
为此,要沿着采集、应用、监管、服务的全链条,划定数智时代的善治边界。
一是数据采集的“最小必要”边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明确确立“最小必要”原则——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技术具备采集海量数据的能力,不代表采集行为具备正当性。而治理的必要性恰恰体现在对过度采集的制度性约束。
二是算法决策的“可问责”边界。当人工智能辅助甚至独立完成信用评级、公共资源分配、资质审核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时,须明确权责归属。
三是监督流程的“可追溯”边界。可追溯,是数智化治理的一道底线。数据由谁使用、用在何处、使用多久,需要全程留痕、可查可溯。缺失追溯,效率再高也难免存在失控风险。
四是公共服务的“不可完全数字化”边界。部分老年人、偏远乡村居民、残障群体的数字操作能力存在先天短板。适当保留线下窗口与人工服务,并非落后,恰恰是维护社会公平的必要安排。现代化的真意,是让每个人都能以适合的方式被覆盖。
《道德经》第八章有言:“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数智时代的治理之道,本质是动态平衡的艺术,既不让效率洪流冲垮权利堤坝,也不让政策壁垒束缚发展活力。这一平衡,不取决于更强大的算法、更海量的数据抑或更聪明的智能体,而是取决于治理主体对“何为善治”的深刻理解与坚定守护。各级行政部门、平台企业、技术开发者等都是边界维护的责任主体。数智浪潮之下,人人都是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