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回应群众合理诉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交口法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做实“抓前端、疏中端、治末端”,探索出符合交口特点的诉源治理新模式。
一、坚持抓早抓小,源头预防“抓前端”
一是主动排查隐患早处置。坚持抓早抓小、源头预防。在全县各乡镇,依托村居两委干部、乡镇网格员、乡镇信访接待中心,对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及时梳理反馈,充分发挥基层法官与当地老百姓经常接触的优势,及时就相关法律问题解释指导,引导基层干部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将各类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对接由县政法委牵头综合服务中心。县政法委将县法学会、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县法律援助中心、县涉法涉诉信访服务中心和县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五个窗口服务单位集中整合,集成服务“五位一体”综合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真正发挥“一站式”为民服务的作用。充分发挥多元解纷平台功能,全面推进纠纷诉前解决,矛盾诉前化解。三是普法宣传求实效。在我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典型案例进行案例普法,以案释法,利用村居委的展板宣传法律知识。积极倡导法官深入纠纷现场、田间地头对建设合同、邻里纠纷等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化解,现场普法说法,教育基层群众学法守法依法。
二、延伸诉调对接,非诉挺前“疏中端”
一是完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按照“一站接待、分工明确、协同作战、管理有力、规范有序”的工作要求,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服务接待导引、法律咨询服务值班窗口,2人专职负责来访接待、信息登记、业务申请、研判分流、政策讲解、法律宣传和释法说理,甄选成立了8人4组专职调解员队伍,采用“轮驻+常驻+点巡”工作模式,两组按月轮驻县法院开展调解。二是加强与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对接,进一步强化点面联动全流程调处。以我院诉讼服务中心为依托,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劳资纠纷、职工维权、征地拆迁、村矿矛盾、医患关系、生态环境等15类重点行业系统的矛盾纠纷调解事务全部纳入中心运行架构,相关部门仍保留其组织机构,单位配备的专兼职调解力量机动性配合工作。即日常上班随原单位工作安排,根据工作需要,随机接受调配,参与矛盾纠纷的调解和其他法律政策咨询服务等工作,实现协调联动、综合施策、一站服务。三是优化诉调对接工作流程,对经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并经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司法确认申请的,及时依法做好司法确认工作,对于不适合调解或当事人不愿意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转入诉讼程序,最大限度降低解纷成本。
三、做深定纷止争,实质解纷“治末端”
一是做实诉中定分止争。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司法审判全过程,在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审判人员也及时对当事人进行诉讼风险分析、诉讼结果预判、提出合理的纠纷解决意见建议等,引导当事人对案件形成理性预期,尽力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调解解决,降低纠纷解决成本。2023年我院案件调撤率达45.94%。二是做深诉后息诉服判。坚持判后主动回访工作机制,通过判后释法、释疑,不断提升案件服判息诉率,同时督促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按期履行义务,实现矛盾彻底化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截止2023年12月,上诉案件同比下降5.31%。三是加大执行和解力度。我院始终将调解工作贯彻在立审执各个环节,执行过程充分发挥拘留、拘传、罚款、查封、扣押、冻结、限高限行等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作用,引导当事人进行和解,最大限度地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降低司法成本。四是积极引导化解涉诉信访案件。通过院领导定期接访约访答疑解惑,邀请相关部门人员举行听证会,消除信访人员心中疑虑,确保涉法涉诉案件及时高效处理,实现涉法涉诉案件问题妥善化解和源头治理持续向好。
(文/交口县人民法院 王海明 侯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