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依安县司法局阳春司法所以创建“枫桥式”基层司法所为目标,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过程中,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四所一庭一中心”人民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优势,积极有效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行创新云接待,免去群众奔波之苦,得到群众好评,有效维护了辖区内的社会安全稳定。
事件回顾:根据阳春乡民利村村干部反映,有村民联系村里反映说自己的土地自结婚后就没有了,过了好多年才找回自己的土地,现在对土地方面的问题她有一些诉求,想找乡里咨询了解自己土地的情况,但由于自己现在居住在伊春,又因为经营诊所无法离开伊春,实在是有无法离开当地的实际困难,想找乡里帮忙想想办法,怎么能够做到不离开伊春又能把自己的问题解决了。阳春乡司法所了解到此情况后,立即联系到当事人,并约定时间利用网络技术便利条件,结合阳春乡云调解网络平台对当事人进行云接待,详细了解当事人的情况。
2024年5月14日,阳春司法所联合四所一庭一中心的工作人员和村里、乡里的相关负责人在阳春乡视频会议室云接待了民利村5组村民王某某,在接待中村民王某某反映说自1997年1月20日自己结婚后就一直没有土地,当时一直跟丈夫生活在海伦市祥富乡民兴村,后在2015年与丈夫离婚后一直生活在伊春,与现任丈夫结婚后在伊春经营诊所。经过与当事人沟通得知,1998年土地发包时当事人的父母和两个妹妹都在阳春乡民利村,当时分了四口人的土地,分别是当事人的父母和两个妹妹的,没有王某某的,据王某某自己回忆,大概是2017年或是2018年自己因为土地找过村里,村里当时了解情况后把土地给了她,但王某某认为自己从婚后到2017年或2018年间自己的土地有20多年是不在自己手里的,这给她带来了不小的损失,她想要回这这些年土地的补偿。
了解到当事人的的情况后,现场的工作人员对此种情况也给予了当事人详细的解答,并进行了详细的记录,承诺在最短的时限内对此情况进行了解调查,会针对当事人提出的要求给予其满意的答复,当事人表示十分满意这次云接待,既解决了她的问题又免去了她的奔波之苦。
古人云,“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下一步,阳春司法所将继续发挥“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优势,深化联动工作机制,定期交流探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新思路,不断积累和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优势,从源头把控,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从细处着手、往实处用力,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来源:依安县阳春乡 孙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