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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曝光】屡教不改!二次酒驾,侥幸之后必是严惩!

2025-03-18 来源:经济网   加入收藏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交警查处后本应引以为戒、遵纪守法,然而有些驾驶人偏偏不长记性,铤而走险侥幸之后,必将严惩。

3月16日9时许,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辖区重点路段进行巡逻检查,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G241线626公里1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当酒精快检棒抵近驾驶员张某面前时,红灯立马亮起。张某在接受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38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在进一步核实中得知,张某曾于2023年2月1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平遥县交警大队查获,此次违法属二次酒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张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十日拘留,并处二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沁源交警温馨提示:酒驾、醉驾危害猛于虎,请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文、图/沁源县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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