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7月6日晚,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泗交中队成功查处一起酒驾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22时许,梁某饮酒后驾驶晋MU1 ***小型轿车,行驶至郭道村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1mg/100ml,属实施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随即将驾驶人带回大队进行调查。
经调查,当晚梁某与朋友聚餐时喝了两瓶啤酒,想着离家路途较短,开一下车没事,不料刚上路便被交警查获。民警对驾驶人梁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夏县公安交警温馨提示: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和个人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广大驾驶人务必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文明出行,平安回家。(李官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