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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积极推行船载危货事前事中事后“三步信用监管法”

2025-08-21 来源:中国水运报   加入收藏

  为打造新时代水上执法“枫桥经验”,全面加强长江扬州段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工作,推进扬州港区船载危货监管示范样板建设,江苏省扬州海事局聚焦“事前、事中、事后”三步信用监管,构筑船载危险货物立体信用监管网,全面提升长江扬州段危险货物运输船舶本质安全水平。

  严格“事前”源头信用把关。全面梳理扬州港区危险品船舶进出港信息,建立危险品船舶航运公司数据库、到港船舶信息库,结合长江航运信用评价结果,建立到港船舶动态信用评价机制,督促码头单位严格落实危化品、干散货高质量选船机制,推动港区守信船舶联合激励和严重失信船舶联合惩戒。在“五一”“高温洪汛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线上会议向危险品船舶航运公司进行安全宣贯,宣贯安全监管要求,通报同期船载危化品事故案例,提醒航运公司认真开展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

  严格“事中”过程信用管控。坚持科技驱动提升信用管控实效,目前辖区四家危化品码头已全部完成危化品码头智能AI监控,连同“扬州市港航一体化协调服务平台”独有的赋码机制,为海事水上执法活动提供了分级分类的信用监管依据。主动发现到港船船岸界面不安全行为,码头自主开发电子化智能防碰撞系统、数字孪生等技术,有效地纠正危化品码头前沿水域贪边上行船问题。海事执法人员利用电子、无人机、现场检查等方式强化危化品船舶检查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营造“严管厚爱”的执法环境。

  严格“事后”跟踪信用核查。对查实的船载危险货物违章行为、违规运输等行为“零容忍”,依法从严处罚并责令改正,对相应的航运公司、危化品码头开展约谈,落实“黄、黑”信用名单录入,严格落实危化品船舶不良行为惩戒机制,建立案件通报机制。多渠道宣贯信用管理,以曝光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方式确保信用监管理念入脑入心。做好诚信船舶优先服务、优先靠泊、优先作业;推动突出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严重失信船舶选船“一票否决”制度、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用好学法减分、学法从轻等创新措施。

  下一步,扬州海事局将进一步深化“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理念,通过信用名单互认、信用信息共享等方式,打造扬州港区信用管理“小循环”。建立健全与地方政府、口岸单位等涉水监管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实现跨地方、跨行业、跨领域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构建扬州港区水上信用体系共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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