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应由执业药师负责审核”“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保留不少于五年”……近日,《厦门市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印发,以引导和帮助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持续完善药品经营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切实维护公众用药安全。
据悉,《指引》由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制定,系福建省首个处方药销售合规指引,其在为厦门市药品零售企业提供一份清晰准确、操作性强的处方药销售“实用说明书”的同时,助力监管人员正确理解和运用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有效促进全市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规范化发展,共同筑牢公众用药安全的坚实防线。
“印发《指引》是全市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的重要举措。”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指引》不仅从“许可和注册”“陈列和展示”“凭处方销售”“处方审核调配”“记录和追溯”“专门管理要求” 等六个方面,共提出38条处方药销售的具体合规建议,还以附件形式列出了零售环节处方药销售常见的6大类28种违法违规行为及其对应的法律责任,并列举了7个典型案例,以帮助企业精准识别风险,有效自查自纠。
“《指引》重点突出三大特色,包括坚守法治原则、确保依法依规,立足厦门实际、力求务实管用,以及强化警示教育、引导行业自律。”工作人员介绍,一方面,《指引》严格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制定,尽量直接引用法律条文原文,确保合规要求的准确性,避免因解读偏差而产生歧义;另一方面,《指引》紧密结合厦门药品零售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精准提炼合规要求,在针对特殊管理药品和网络销售处方药等监管重点与难点,单独列明合规要求的同时,直接提供药品网络禁售清单与网络销售报告的官方查询网址,便利企业操作,并以简明表格形式梳理常见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让相关经营者一目了然,以及鼓励企业采纳行业内更好的实践经验,推动厦门整体行业质量水平提升。
此外,《指引》还阐明了合法销售处方药的重要意义,通过附件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揭示违法违规行为的后果,以起到强有力的普法宣传与警示震慑作用,从而引导和推动企业从“被动监管”向“主动规范”转变,自觉依法诚信经营。
“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处方药管理至关重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对药品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处方且经执业药师审核通过后才能销售。此次印发《指引》,通过进一步严格、规范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的销售,有助于避免因处方药误用、滥用可能导致的直接健康损害(如药物中毒、药物成瘾、严重副作用甚至死亡)、延误疾病治疗(如掩盖真实病情,错过治疗时机)等情形,防止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众健康。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宣贯这一《指引》,加强规范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促进合理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