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内蒙古全区检察长(扩大)会议精神,并结合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第二检察部以区院部署的“质量建设年”为契机,以“紧紧围绕服务大局抓质效、紧紧围绕监督办案抓质效,紧紧围绕社会治理抓质效”为指引,以“强化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针对行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案件中存在的不执行拖延执行,以及涉及执行案件长期未结案等问题,开展涉企执行案件专项监督”为切入点,积极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强化对涉企案件法律专项监督,为提升工作质效,就下一步做具体工作部署。
要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强对涉民营企业的债务纠纷、股权分配、劳动争议等案件的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财产权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重点监督违法执行、不履行执行职责的案。依法保障民营企业行政诉权利,尤其对行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案件中存在的不执行、拖延执行和涉企执行案件长期未结案等问题进行监督。探索涉民营企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维护民营企业正当利益诉求。
坚持将检察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以具体的实际行动,将内蒙古全区检察长扩大会议精神落到实处,为做优做实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