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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综合治理|耕地、林地还是荒地?检察监督消除监管“真空”

2023-04-17 来源:永州新闻网   加入收藏

“有了联合办案机制,在办理涉及多种土地类别的案件时,沟通顺畅了,对地类认定更准确,有效遏制了土地脱管漏管的情况发生。”湖北省武汉市建始县林业部门有关负责人感慨道。

2022年,在全国检察机关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承办检察官发现一起违法占地建房案中,存在监管“空白”区。

2018年10月,建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巡查发现谢某某未经批准违法占地建房452.01㎡,其中占用耕地面积为231.67㎡,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该局将谢某某违法占用林地建房的线索移送至县林业局,县林业局对谢某某违法占用林地的线索受理并立案调查认为,谢某某违法占用林地的面积为36㎡,而不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明的占用林地面积220.34㎡,故仅对谢某某违法占用林地36㎡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两单位的行政处罚决定发现,该案中存在184.34㎡的监管“真空”。“那么,非法占用的184.34㎡土地究竟是耕地、林地还是荒地?处于脱管状态的184.34㎡土地应如何解决?”带着疑问,承办检察官来到花坪镇谢某某违法占地所在处,实地查看占地情况,同时联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县林业局的相关负责人,就该案的办理情况和处罚依据进行详细了解。

“通过现场勘测定界,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我们认定非法占用的184.34㎡土地为林地。”“我们依据的是林权证所确权的面积。”经过走访调查,承办检察官发现,脱管地块形成的原因主要是两部门对地类认定方式存在差异。为了厘情职责,解决争议,承办检察官决定对此案举行公开听证。

2022年4月,建始县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和律师参加了此案的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代表分别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阐述,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该案基本情况,并提出拟监督意见,要求两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对于这一类可能产生执法“空白”的案件,要加强协调联动,信息互通共享,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执法效果。经充分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拟监督处理意见。

听证会结束后,建始县检察院就此案分别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两部门重启案件调查程序、重新认定案件事实,及时对行政处罚决定中可能存在的不当情形予以撤销。

2022年6月,该院会同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到花坪镇针对该案进行集中讨论,讨论决定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漏处部分的地类进行认定并提供确认依据。

2022年10月,漏处部分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建始县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认定为林地,县林业局依照相关规定对谢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并要求补办林地征占用审批手续。

“只有强化部门协作,形成长效机制,才能从源头杜绝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近日,在建始县检察院的推动下,县林业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了《联合联动执法工作制度》,建立了联合联动、涉案初审、线索移交、联合办案、学习交流工作机制,搭建起沟通的“桥梁”,实现信息线索互通互享,共同打击违法占用耕地林地等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魏雪娇、郑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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