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不够
一些国有企业党委的领导人对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重视不足,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有的企业党委常年不听取纪委工作汇报,没有帮助解决纪委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更谈不上大刀阔斧地支持纪委开展工作。这些都给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甚至是阻碍。
二、工作机构缺位
在当前一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被合并,配备的纪检监察人员不充足,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还兼顾其他工作,甚至把纪检监察工作当副业,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一些企业纪检部门工作的设施配备不足、经费紧缺等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三、整体素质不高
目前一些国有企业基层纪检人员的业务素质特别是执纪审查能力还无法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部分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工作,知识结构单一,懂财会、懂法律、懂物资采购的专业人才不多,熟悉经济、金融、贸易、物流、科技、网络等相关知识的人员则更是少之又少。有的同志不善于研究新情况,仍凭过去的习惯、经验开展工作;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有的同志业务不精,对遇到的问题不知如何下手,导致执纪能力相对落后。
四、作风不够硬
在绝大多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是企业的内设机构,大多数国企纪检监察干部都是与违纪人员工作、生活在同一个单位,彼此“低头不见抬头见”,碍于老关系、老领导、老同事而撕不开情面,放不开手脚,不敢大胆工作,致使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在办案过程中,少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错误言行举止不敢进行监督、批评、问责,怕得罪领导干部,怕被打击报复或在工作生活中被“穿小鞋”,不敢尽责担当。
五、违纪手段更 “高超”
随着高科技的进步和信息化程度的提高,一些违规违纪的手段也在与时俱进,腐败的痕迹隐藏得更深,查处难度更大。这些新状况、新问题,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困难和考验,对纪检监察队伍的要求也就更高。(义煤集团耿村煤矿纪委 吕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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