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2月14日上午,江西省新余市第三中学邀请城南交警大队走进班级,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且意义非凡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伊始,城南交警大队的李警官便向同学们发放精心制作的交通安全宣传单,内容涵盖日常出行的方方面面。随后,李警官着重强调了与学生密切相关的交通规则:未满16周岁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年满16周岁虽可骑行电动自行车,但务必遵守交通法规;年满18周岁骑行摩托车,必须持有相应驾照,无证驾驶不仅违法,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讲解过后,李警官现场演示了标准的安全头盔佩戴方式。他指出,骑乘两轮车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关键时刻能有效降低头部受伤风险,是保障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李警官还特别提醒,部分学生骑电动车时常搭载同学或朋友,这会使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稳定性变差,遇到突发状况时,保持车辆平衡和刹车制动难度大幅增加,危险系数直线上升。一旦因骑车带人引发安全事故,骑车人还需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在李警官生动细致的讲解下,同学们收获颇丰,深刻认识到日常出行严守交规的重要性。走路时要专心致志,不能玩手机、追逐打闹;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切勿逆行。同时,乘车安全同样不可小觑,系好安全带、勿将头手伸出窗外,这些看似细微的举动,在关键时刻能成为守护生命的坚固防线。
此次交警进校园活动意义重大。它不仅让同学们学到了实用的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还在校园内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为创建平安校园奠定了坚实基础。
(文、图/新余市第三中学 莫佳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