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自2200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开始,中国人民用智慧和汗水锻造而生的长城,不仅是一处历史遗迹,更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除了大家熟知的长城景点外,长城保护的真实情况究竟如何?为此《经济》记者采访了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司长闫亚林。
让人欢喜让人忧
《经济》: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不管是民间还是官方都在对长城的修缮进行着努力,长城保护的现实意义是什么?
闫亚林:长城主要分布在我国北方农牧交错地带。作为古代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长城为我国农耕文明、游牧文明的发展,创造了长期和平、稳定的环境,而长城关隘为商贸互市、文化交流提供了场所。历朝历代对长城的持续使用,留下了各种遗迹、遗痕。正是这些看似“残破”“破败”的痕迹,构成了长城悠久历史、重要价值最直接的物质见证。长城是维护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重要保障。
到了近代,在红军长征中,毛主席写下《清平乐·六盘山》:“不到长城非好汉,屈指行程二万。六盘山上高峰,红旗漫卷西风。今日长缨在手,何时缚住苍龙?”长城成为革命英雄气概和坚定革命信念的寄托。而在抗日战争中,长城作为抗击日本侵略者的重要阵地。“长城抗战”激发了全民族的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精神,为取得抗战胜利打下了思想基础。长城已经成为承载中华民族的民族记忆、国家记忆和民族认同、国家认同的重要载体,在国家统一、民族振兴、文明进步中具有独特作用。
《经济》:对于长城,国人都很熟悉,目前长城保护的现状如何?
闫亚林:2006年至2012年,我局组织开展了长城资源调查认定,对保存现状的评估,这是长城资源调查的重要任务。在古代,作为防御工程的功能一旦失去,长城墙体往往就会失去古代国家的管理维护,而受到难以抵抗风雨侵蚀、自然灾害的影响,逐渐衰败、毁损。我们今天看到的长城墙体,少则历经500年,多则历经了上千年甚至2000年人类活动和自然力长期共同作用。经过调查评估,绝大多数的长城都已经呈现为遗址形态。其中,地面上已经看不到人工构筑物痕迹的,约占长城全部人工墙体总数的四分之一。当然,我们应该认识到,以遗址、遗存的形态存在,也是文物的本质属性。
过去,长城曾经面临较为突出的人为破坏的情况。各地曾不同程度存在拆除长城砖石用于建房,利用长城修路、建窑洞、菜窖等破坏长城情况,对长城遗存的保存状况造成了较大影响。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陆续将长城重要点段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特别是1982年《文物保护法》公布施行以后,长城大规模人为毁损情况已经遏制,不存在长城大规模坍塌、消失的情况。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一部分地方政府对长城保护重视程度不够,政策措施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到位,使得盗卖长城砖石、违规开矿取石、违法设施破坏等屡禁不止,导致少数长城点段存在局部毁损的情况。
长城保护,一直在路上
《经济》:围绕长城保护,国家文物局多年来进行了哪些工作?
闫亚林:我局主要是从7个方面全方位、多角度进行长城的保护工作:一是开展长城资源调查认定,二是建立长城法规规划体系,三是加强长城保护管理工作,四是强化长城保护执法督察,五是实施长城保护维修工程,六是推动长城研究与信息共享,七是推动社会参与长城保护。
经过4年时间,我局会同长城沿线各地,组织300多个专业机构近1300名专业技术人员,行程数十万公里,重点对明长城、秦汉长城主线,以及春秋战国长城、各时代长城支线、汉唐烽燧、金界壕遗址等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确认我国长城资源分布在15个省区市的404个县市区,各类遗存总数43000多处(座/段),墙壕遗存总长度超过21000千米。
1952年,政府组织开展了居庸关、八达岭和山海关长城维修工程。2005年至今,中央财政拨付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超过25亿元,组织实施了一批长城保护维修项目,涉及春秋战国、秦、汉、金、明等各个时代长城,实施范围覆盖了长城点段分布的全部15个省区市,尽可能保留了不同时期的重要文物和信息,消除了一批长城点段突出的安全隐患,有效改善了遗产保护状况和环境景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长城保护条例》,2016年我局出台《长城执法巡查管理办法》和《长城保护员管理办法》,对《长城保护条例》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落实。2016年至2017年,我局组织编制了《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经国务院同意后,2019年1月22日文旅部和我局联合印发该规划,为各地开展长城保护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长城沿线各省区市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陆续制定了实施细则或专门法规。其中,北京市2003年颁布《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河北省2016年颁布《河北省长城保护办法》。山西、内蒙古等省区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甘肃、青海等省也已启动长城保护立法工作。
相关的长城保护工作还有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
《经济》:长城分布广泛且历经岁月的冲刷,修复工作不是一日就能完成的,在长城保护工作中您认为有哪些难点需要突破?
闫亚林:近年来发生了部分长城点段过度修缮的情况,引起了国内外媒体的关注和社会各界的质疑。长城保护维修方面出现这些现象,反映出两个方面的问题。从根本上看,一些地方政府把长城简单地看成城镇景观或地方经济资源,片面强调旅游开发建设,一味追求长城形态的完整,导致长城精神、历史价值、真实性、完整性被忽视,出现了过度修缮,甚至重建、新建长城的情况,造成了难以挽回的直接破坏。另一方面,这些现象也反映出文物保护项目管理存在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相关单位对保护原则理解不深,对研究工作不够重视,对工作缺乏责任心,导致保护方案与项目实施之间的脱节,同时在项目实施中还存在监管不到位、施工流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不断挖掘 不断成长
《经济》:在新时代下,长城保护有哪些深层解读?
闫亚林:过去,大家对长城的理解和认识,长期停留在“古代军事防御体系和古代砖石质建筑遗产”的层面上。我们对长城价值进行了重新梳理和认识,通过编制《中国长城保护报告》和《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我们也进一步梳理、阐释了长城精神的内涵和长城的文化景观特性。实际上,长城精神是团结统一、众志成城的爱国精神,坚韧不屈、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以及守望和平、开放包容的时代精神。这种精神历经岁月锤炼,已深深融入中华儿女的血脉之中,成为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引导和支持文物考古、历史地理、遗产保护、城市规划、社会经济等领域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组织和专家学者参与或合作开展长城相关专题研究,探索长城多学科、多领域协同研究,并将深入挖掘、阐释长城价值,传承、弘扬长城精神为出发点和目标。同时,我们也将继续推动长城精神、长城文化元素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一步提升现有长城相关博物馆、陈列馆展示水平,统筹用好长城沿线各级各类文物、文化空间,并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长城整体展示水平。
《经济》:近日由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的《长城保护总体规划》为长城保护指明了方向,未来国家文物局针对长城保护工作有哪些重点安排?
闫亚林:《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要求和《长城保护条例》规定的“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加强长城保护顶层设计的重要成果,为推动建立长城保护传承利用长效工作机制提供了重要遵循。
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坚持政府主导和“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坚持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并重的方针,以保护传承利用长城本体、长城文化景观及其所承载的长城精神、长城文化为目标,积极推动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和遗产线路建设试点,促成全社会广泛关注、深度参与的局面。
近期,国家文物局将围绕规划落实,督促各地进一步夯实长城保护工作基础,重点细化公布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制定长城周边建设控制量化指标,研究确定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名单,实施一批国家级研究型长城保护项目,开展长城监测预警工作试点,加大巡查检查和指导力度,重点督察一批长城典型违法违规案件,让“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长城保护管理的新常态。同时,国家文物局将与相关国际组织合作,充分利用世界遗产大会等契机,向国际社会宣传我国长城保护成果,推介文化遗产保护“中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