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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行业再遇强监管

2021-08-31 来源:《经济》杂志-经济网 许亚岚   加入收藏

伴随着支付行业高速发展,行业乱象也逐渐暴露。为进一步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报告行为,近期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对机构用户信息保护、反洗钱等重大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


近期支付机构处罚重点


随着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非银行支付机构在社会经济商业活动中扮演的角色是非常重要且关键的一个环节,艾媒研究院院长兼首席分析师张毅对《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称,近些年来非银行支付有些风险也逐渐暴露。

近年来,支付机构罚单不断,监管法规密集出台。在2020年,支付行业共收到约68张罚单,累计罚没金额超过3.2亿元。而今年仅7月份,就有超10家支付机构收到央行罚单,罚没金额超4000万元。

最近受处罚的机构中,如新生支付成都分公司因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被罚款864万元,时任新生支付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总经理蔡青因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3万元;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因11项违法行为,被罚没合计1526万元,违法行为类型包括商户结算账户设置不规范;未按规定审核、管理特约商户档案资料;未能有效落实特约商户管理责任,未能有效发现客户异常情况;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等。

易观分析高级金融顾问苏筱芮告诉《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非银行支付行业的风险有三个方面。“一是非持牌机构搭建非法支付通道,构建‘第四方支付’平台等;二是持牌机构内控不到位,为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提供支付通道;三是对交易用户、商户的身份识别不到位,使反洗钱等工作面临挑战。”

其中,反洗钱一直是金融监管的重点。今年以来,就有多份重磅文件相继落地。1月26日,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印发《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引》;3月31日,一行两会就《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4月16日,《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发布;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落地;7月30日召开的央行工作会议指出,继续做好金融服务和管理是2021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之一,其中包含“完善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


来源:上市公司公开财报 易观分析整理

而从违法类型来看,大多数机构被罚原因均与反洗钱相关。

“坦率讲,这次处罚的金额都不高,违法成本整体来说还比较低。”张毅认为,虽然近几年一些非银行支付机构经常被处罚,但改进的还是有限。因此,处罚力度要加大,同时在年审以及其他相关环节要严把关,“如今围绕着互联网所带来的线上线下犯罪行为,其实很多都与非银行支付有关,如果不及时进行规范,带来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另外,预防不足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此次《办法》指出,支付机构发生风险事件或者突发情况的,应当按照央行相关规定及时报告。这样可以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此外,张毅还认为,还应明确一些具体内容,比如哪些事情该报告,哪些事情会涉及什么问题等,同时要明确相关流程以及报告的时间点。

对于反洗钱这个问题,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向《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表示,过去确实在技术上存在一些难度,确实有关反洗钱的规章只针对银行,也没有将支付机构纳入。目前支付机构已被纳入反洗钱相关规章制度,“我们一是要加强反洗钱工作;二是从监管部门来说,要加强系统建设,以及监管科技、合规科技的应用,用金融科技的手段来提升反洗钱工作的效率”。

从处罚金额、频次等来看,近期支付监管具有三个特征。苏筱芮表示,一是处罚频次增加,伴随着监管顶层制度的日益完善和监管科技水平的精进,违规机构的“小动作”已难以藏身,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是金额屡破新高,对于违规情形恶劣、违规次数较多的“累犯”型机构,监管通过重罚表明其根治乱象的决心;三是“双罚”趋势显著,今年以来,除了机构层面的处罚,对责任人的个体处罚力度也在加大,从被处罚的个人类型来看,既有管理层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也有业务部门负责人,涉及风控、运营等关键部门,监管的靶向性和精准性正不断提升。

对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出现的重点问题,苏筱芮认为,需要从几个方面进行监管和治理。

首先,对于机构来说,应从制度方面进行规范,例如针对风险较高的交易制定专门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特约商户管理;还需要优化合规管理架构,引入合规、反洗钱领域的专门人才,深入学习和研究合规工作的监管要求。

其次,应根据制度细化落实各项措施,例如建立收单交易风险监测系统,建立特约商户信息管理系统,借助科技手段将合规工作抓实抓细。

最后,应警惕各项红线,机构不得挪用结算资金,如发现可疑交易和涉及洗钱、欺诈等风险事件的,应立即采取措施;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值得注意的是,“支付机构实控人的变更或机构相关业务的担保和抵押,以及对外投资、数据存储等所带来的一些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包括其偿债能力、安全承受范围等,这些也是《办法》所要规范的地方”。张毅如是说。


要依法合规发展支付+


尽管新冠肺炎疫情在2020年的突发对全球经济发展产生了重大的负面影响,但也间接使我国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跨境贸易得到全新的锻炼和应对。易观分析表示,在众多海外国家遭受疫情困扰、无法及时复工的大背景下,快速控制疫情、复工复产且拥有完备制造业体系和强大制造能力的中国迅速成为海外各国重要的物资进口国,我国政府也积极出台相关的支持性法律法规,共同促进我国跨境贸易和跨境支付行业的飞速发展。

张毅告诉《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其实大部分支付机构蠢蠢欲动地在做这种跨境业务,但跨境支付是目前遇到的比较明显、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很容易形成金融非法乱象,比如洗钱。

《办法》明确要求,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展跨境支付业务应当事前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正在推动《跨境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所针对的诸多风险,待文件落地之后,也将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

在张毅看来,目前支付行业的洗钱等风险总体可控可防,但还有一些潜在的风险,如果发生了就是灾难性的,比如数据的泄露、数据中心的破坏等。“因此,从监管的角度讲,这些都需要去做提前的布局,做好足够的安全防范,尤其关键的是这些问题都要提前做准备,做到事前可防可控。”

整体来看,在近些年的严监管过程中,行业风气是逐步好转的,张毅称,从目前监管发文和最近各地不断开出的罚单来看,强监管的态势已经确定,这对整顿市场、进一步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行为是有震慑作用的,“我们要用好改革开放和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形势,加强支付业务的监管和覆盖能力,建设必要的数据和智能分析体系。未来监管要从手段上提升,从意志上明确方向”。

苏筱芮称,未来在机构层面,支付行业的马太效应将进一步加剧,合规者将在未来的发展中领跑;技术层面,预计针对风控方面的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将日趋完善;人才层面,与技术、合规相关的人才建设工作也会愈加受到机构的重视。

董希淼表示,一方面,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非银行支付市场双寡头垄断的局面还会继续,短期内难以改变这个市场格局;另一方面,整个市场分化会比较严重,不排除一些中小的支付机构可能面临生存问题,“随着备付金集中存管,一些原本利用备付金做投资的行为就难以为继,一些中小支付机构特别是没有支付产品跟服务的会面临一些生存难题”。

将来,支付机构还是要回归主业,“支付本身是很难赚钱的,即便是巨头支付机构,很多资金也不是靠支付业务获得的,机构可以通过支付获客流量,再嵌入其他服务,依法合规发展支付+”。董希淼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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