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现在位置:经济日报社(集团)经济网 >> 财 经 >> 浏览文章

消费的长效机制亟待建立

2018-04-03 来源:经济网-《经济》杂志 黄芳芳   加入收藏

   “我国消费进入了新时代,消费结构正在从吃、穿等生存型、价格驱动型消费,向教育、旅游等发展型和品质型消费,以及消费服务方式多元化精准化的新时代过渡,消费金融推动了更大体量的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消费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刘洋在3月31日召开的2018消费新时代国际论坛暨《消费金融论》、《消费商》、《工匠精神》三本新书发布会上如是表示。
 
  在工业革命4.0时代背景下,中国消费也进入了新时代。消费新时代到底新在哪里?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长唐任伍认为,消费新时代主要有六大特点:一是,消费已经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新动力。二是,从过去满足商业需求的时代,转向满足社交、自我价值实现的时代。三是,从数量发展转向质的发展时代。四是,从物质满足向精神体验方向转变。五是,由大众消费向小众化、个性化消费转变。六是,消费模式的转变。
 
  金融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枢纽,它对消费起着重要的杠杆作用。当前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的变化是金融模式的变化,也给消费带来显而易见的变化。同时,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也要更加适应新时代。尤其是如何运用好金融工具,来满足自己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这是每个人要思考的问题。
 
  “当前世界国家消费力包括居民消费力和政府消费力一般在65%以上,发达国家约为70%-80%。”国家内贸部原总经济师、中国市场学会副会长丁俊发表示,而现在中国消费力水平比较低,居民消费力只有30%,政府消费力在50%。“我希望未来三到五年,中国的消费力能提高到65%,特别是居民消费力能得到更大的提升。”
 
  丁俊发还指出,在消费新时代背景下,如何建立消费的长效机制,还有很多值得研究的问题。譬如,消费品质、消费政策、消费观念、消费能力、消费供给、消费业态、消费弹性、消费周期、消费类别、消费规律等,仍需要研究。
 
  北京大学巩献田教授认为,消费是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消费者权益保护绝非个人“私事”,要让消费者权益保护跟上新时期经济快速发展的步伐,提前保护,渗透到经济领域的各个环节。对政府而言,要加强严管不放松。对社会而言,要加快筑牢信用体系,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对企业而言,尽管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但是善待消费者、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把顾客当成真正的“上帝”,需要持之以恒,也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此次会议还发布了《消费新时代行动路线图建议书》。刘洋表示,2018年消费新时代国际论坛特向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发出建议,并接受社会各阶层监督。第一,加强消费新时代顶层设计。第二,加强行业监督和企业自律。 第三,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第四,要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第五,构建高效安全的风控体系,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保驾护航。
 
  2018消费新时代国际论坛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北大博雅讲坛、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消费金融专业委员会、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区块链与产业金融研究院主办。同时,在《消费金融论》、《消费商》、《工匠精神》新书发布会上,三本新书的作者刘洋、庞博夫、付守永分别分享了新书成果。
 
0
上一篇: 陈宗兴:区域不协调问题仍未根本解决
下一篇:“首届京雄智库高峰论坛”在京举行

经济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