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现在位置:经济日报社(集团)经济网 >> 财 经 >> 浏览文章

欺诈丛生 谁在蚕食消费金融?

2018-04-19 来源:经济网-《经济》杂志 陈希琳   加入收藏

    当欺诈占消费金融企业不良率的比例高达七八成,当欺诈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已经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当消费金融行业的风控水平跟不上套现技术的积累,对于消费金融,我们很有可能乘兴而至,败兴而归。
 
    贩卖“口子”成产业链
 
    有借贷的地方就有骗贷,而骗贷风险的集中爆发将是可怕的。铜板街金融科技集团CEO何俊向《经济》记者透露了行业当前面临的情况。在他看来,随着消费金融行业快速发展,规模日趋壮大,借款人欺诈问题尤为突出,目前行业面临的欺诈问题有:

    一是团伙欺诈。越来越多的欺诈呈现团伙化、专业化特征,有组织有分工地批量提交借款申请材料申请借款,对消费金融平台进行欺诈。欺诈者通过使用作弊软件、代理网络、模拟器等作弊手段,伪装身份,来躲避平台的风控检测。

    二是多头借贷。随着线上借款平台数量的增多,部分借款用户存在过度负债的情况,借款用户自身的收入来源很难偿还借款,容易形成违约。

    三是黑色中介。市面上还存在一些专门帮助借款用户包装借款申请材料的组织,而这些借款用户本身信用未必符合消费金融平台放款标准,也存在较大的风险。

    而贩卖“口子”已经成为了产业链。口子,可以说是套现的一种暗语,特指那些风控较松的网贷产品,或者是有漏洞的网贷产品。

    网络为这些黑中介的生存提供了便利的场所。尽管腾讯、百度等平台都按照相关规定对非法关键词进行屏蔽,“套现”等关键词很难搜索到,但通过像“口子”“秒贷”这样的关键词还是能找到一些非法的群。

    在QQ群里以“口子”为关键词进行搜索,能找到几十个千人大群。《经济》记者随机加入几个群,发现群里并没有太多的交流信息,而是不断会有这样的一条自动回复:“欢迎加入本群,如需短期借贷、网贷口、黑白户贷款等,可联系微信号********”,或者是“网贷口子每天更新,无视黑白户,大大小小网贷口子1000多个,每天更新新的网贷口子”,或者直接声明“大家一起交流各种小贷网贷口子,有经验一起分享⋯⋯”

    这些口子涉及的有消费金融,还有小额贷款、信用卡贷款,甚至是房贷和车贷。套现意向者要想了解口子的具体信息,就需要加客户私聊,然后申请成为VIP会员。在交流群和微信的客服“初审”后,就会有中介收取会费,然后带套现客户前往办理分期或套现业务。

    “交688元,可以给你100个口子。”在记者了解情况时,一位套现中介表示,除非征信记录很糟糕,否则总能在一些平台套现成功。而对于借款人会有什么不良影响,这位中介表示,也没什么麻烦事儿,就是会对征信记录有影响,“我也能提供一些不会影响征信记录的口子,但得多加一半的钱。”

    也有中介不是按几百元一笔的服务费收取,而是要赚提现金额的一定比例。“通常一个月一两万元的收入还是可以保证的,像做一笔高档手机的分期,加上服务费和卖手机的回扣中介能赚3000元左右,这样的业务一个月少说也有几次。”

    一些QQ群、微信公众号以及贴吧论坛,成为他们交流“经验”和套现技巧的场所。他们最喜欢做的业务,是“小白”,指那些征信记录好的客户。

    在这个链条中,这些套现中介可以说是稳赚不赔的,一旦贷款违约,消费金融公司或者机构能查出来的也只有借款客户的信息,即便发短信或者打电话催债,甚至是征信记录上再填一笔不良,那也是客户的事情,这些中介完全可以两只脚抹油开溜,全身而退。

    根据一个帖子中的电话号码,《经济》记者找到一位做套现业务3年的中介,他透露称,做这行门槛并不高,利用分期产品套现的中介,很快就能上道儿。“现在这群人里也是五花八门的,有的是有特殊社会背景的人,有的是一些消费金融机构打击同行,还有一些人是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员。”

    就当前的消费金融业务而言,欺诈涉及门店、机构产品销售员、用户、中介四方。中介人员凭借自身的找口子“技术”,帮人获得贷款,从中收取高额费用;门店卖家欺骗消费者办理分期产品;中介和门店联合消费分期平台工作人员对消费者进行放款,这些欺诈方式都很常见。

    而在对“套现意向”的识别上,消费金融公司和从业机构存在技术盲区,分期业务员的判断就成为他们通过一笔贷款的防线。一家分期平台的业务员王聪向《经济》记者表示,干的时间长了,经常会遇见中介,他的工作地点在一家电器连锁店,“你看见谁经常带不同的人来买手机、电器等,那人基本上就是中介了,基本上我们也不会给他们办理。”

    而这些分期业务员,也存在倒戈的可能,毕竟动辄百万的年收入的诱惑力是非常巨大的。一旦分期业务员甚至是分期代理商也加入这个套现链条,给消费金融从业机构带来的损失是不容小觑的。
 

    欺诈像心头刺一样难拔
 
    尽管行业内的公司不愿意透露他们的呆坏账风险究竟有多高,但从谈及风控的重视程度,就可以看出,风控仍然是他们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核心问题,像心头刺一样难拔。

    花样频出的欺诈方式,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对于不知情的消费者来说,会成为欺诈的受损者。

    对于消费金融机构来说,欺诈将带来最直接的经济损失,特别是群体性欺诈会产生难以想象的蝴蝶效应,直接被市场淘汰也不是不可能。据中国银监会2016年公开的数据显示,已开业的15家消费金融公司平均不良贷款率超4%,其中欺诈损失可能占到70%-80%。

    对于整个消费金融行业来说,欺诈现象也会影响消费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失去消费者对于整个行业和新的消费形式的信赖。

    “消费金融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目的是为了刺激消费升级。最近美国发起贸易战,为何中国敢打,就是中国有庞大的消费基础,所以消费金融起到了为国家战略保驾护航的作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消费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刘洋在接受《经济》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全球来看,消费金融的失控会导致金融危机。中国消费金融行业由于涉众性广泛再加上大量非持牌金融机构的参与,由于利益驱动,出现大量的违规操作,最终的问题都会传导到政府。

    “不只是消费金融公司,所有的金融机构都会面临这样的问题。有借必有贷,金融业风控之所以非常重要就是因为信息不对称。”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向《经济》记者表示。目前消费金融出现欺诈现象主要有四方面原因:一是我国征信体系有待完善。据易观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底,央行征信中心覆盖人群8.8亿人,其中信贷记录人群仅为3.8亿人;二是消费金融机构风控技术还不完善;三是消费金融机构开展线下消费金融业务时,管理上还存在漏洞,使得渠道、产品销售员、中介等环节易滋生欺诈;四是欺诈成本较低。
 
记者在 QQ 群里以“口子”为关键词进行搜索,能找到几十个千人大群

    猫鼠游戏将是一场持久战
 
    在动辄数亿的融资额度背后,在激情澎湃的市场商机背后,是消费金融行业面临巨额呆坏账和逾期率时的有苦难言。

    无论是哪种欺诈方式,消费金融公司都很难认定“欺诈”行为本身,这导致分期诈骗套现立案率和破案率一直不高。根据《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但是很难证明是非法占有,特别是数额小的更是难以立案。

    这就几乎堵死了追偿的通道。只能靠风控开展反欺诈。

    而对于消费金融行业确实应该反思风控到底应该怎么搞?对于这一问题的探索,目前仍是只有方向,而无根本性的解决方案。

    用包银消费金融总经理王蓉晖的话说,就是面临花样百出的猫鼠游戏,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消费金融行业逐渐建立起数据驱动、自动化决策系统为基础的风控决策体系,大大减少了贷前流程环节和人工干预,提高了审批效率、授信准确性和客户体验,并且相对有效的隔离了内部欺诈风险。但与此同时,外部欺诈环境日趋复杂,人机交互代替人人交互,给客户身份识别、资料真伪识别、客户意愿确认等环节带来了较大挑战,‘黑产攻击’‘羊毛党’‘撸口子’等新型外部欺诈风险层出不穷,对依托互联网的线上消费金融业务的反欺诈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王蓉晖向《经济》记者介绍称,借助金融科技赋能,把被动的反欺诈防御变为主动预警,是目前消费金融行业的风险控制着力点。从行业的发展现状来看,一方面基于大数据和机器学习的风险决策模型不断优化,另一方面基于生物科技的技术识别手段日益完善,欺诈风险导致的行业损失占比正在逐渐下降,但是对于消费金融行业而言,平台与欺诈者之间的“猫鼠游戏”仍将是一场持久战。

    反欺诈,需要多维度、成体系地全面应对互联网背景下的消费信贷欺诈行为。王蓉晖表示,这既是风险事件,信贷机构需要通过合规经营、自主审批、技术升级等手段进行防控;又是社会现象,需要市场全部参与者共同努力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在她看来,一是要政府有关部门作为诚信社会建设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发挥关键作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离不开政府的领导和有效组织。信用体系的建立,关键在于个人信用数据的收集和整合。传统信贷机构通过人行征信数据、法院执行人信息辨别用户的信用情况和负债情况,已有的人行征信体系、失信人披露体系已经打下很好的基础。在互联网背景下,一部分用户通过网贷机构获得授信,用户在这些网贷机构获得授信时所提供的信息以及信用表现,需要由政府引导成立新的个人征信体系,作为人行征信的补充。”

    另外,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对金融欺诈以及失信人的惩戒力度,从立法层面做好不法分子及失信人的震慑和约束,提高欺诈成本。

    二要加强消费者行为教育,建立居民诚信意识。“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引导下,消费信贷产业链中的各个从业者均需努力做好居民诚信意识的教育。媒体和信贷机构需要持续对消费者,特别是资讯不发达地区的消费者进行信用教育,增强贷款申请在互联网背景下的仪式感和严肃感。”王蓉晖表示,个人消费者应建立信用意识,珍视自己的信用记录,意识到信用不良会对个人生活带来诸多影响,并对个人信息泄露建立认知,不随意泄露人信息,避免个人信息成为不法分子的作案工具。

    三是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严禁泄露个人信息。伪冒身份案件作为欺诈案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究其原因就是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遭到泄露。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不仅仅是信贷机构,支付机构、电商、社交软件等同样储存了大量的用户信息特别是实名信息。王蓉晖称,在此背景下,各机构均有责任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特别是新背景下的行为、图片、影像、声纹信息等,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

    四是信贷机构需要在严守合规底线的前提下,充分应用技术识别手段及行为模型分析工具,提高自身欺诈识别能力。

    “互联网背景下,人机交互替代原有的面签流程,科技的发展大大提高了贷前环节的运行效率,但单一的手段存在技术缺陷或易被不法分子找到判断逻辑。信贷机构有责任在获得客户充分授权下,综合应用技术手段和行为模型,提高欺诈成本,提升欺诈行为识别能力。”据王蓉晖介绍,从具体的技术应用上,可以通过LBS、设备指纹、四要素、活体识别等多种技术手段识别客户身份;通过埋点信息和社交关联关系记录客户行为及社交关系,将这些行为和关系与正常客户进行比较,将差异程度应用到欺诈模型中并不断迭代。
0
上一篇: 亚洲经济一体化或迎来转机
下一篇:惠及世界的中国实践

经济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