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 刘小兵 摄影/寇佳丽
“要严防腐败,信息公开是最好的制度笼子。”全国人大代表、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刘小兵曾这样说。而今年两会,刘小兵也带来了与信息公开有关的议案。
刘小兵对经济网、《经济》杂志记者介绍了我国信息公开制度的法律建设情况。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紧接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8年5月1日施行,正式开启了我国政府信息全面公开的历程。随后,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继续将“保障人民的知情权”作为“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写进了党的报告中。
十多年来,政府信息的全面公开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对保障人民的知情权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对稳定人民追求美好的生活和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信心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
为了更好地适应深入改革开放的要求和应对国际纷繁复杂的挑战,刘小兵建议在《条例》的基础上,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法”,并将其纳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以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法律级次、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将“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更好地执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