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现在位置:经济网 >> 行业资讯 >> 浏览文章

拜泉农发行积极与县政府对接 力争创建良好的营商环境

2022-12-31 来源:永州新闻网

一、农发行办理信贷业务始终坚守不违规增加政府债务,决不触碰政策红线。

根据农发行总省行文件,农发行系统设置了三条“红线”,即:“坚决不触碰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违规支持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偏离职能定位”,可见,对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是我行业务办理中的第一条“红线”,如有触犯,将会被监管部门严肃处罚。

我行还组织人员对《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等关键文件进行系统学习,对农发行信贷业务是否会涉及增加地方政府债务及隐性债务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比如:在43号和23号文都提到了“金融企业不得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不得要求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相关要求,可见,我行也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业务,是不可触碰政策“红线”的。

同时,市行领导向省财政厅债务处及市财政局主要领导就政府债务问题进行了咨询,加深了认识和理解,断定,我行目前所办理的信贷业务未涉及增加地方政府债务,也未形成政府隐性债务。根据隐性债务定义,是指地方政府在法定债务限额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债。我行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未向政府提供直接融资,不涉及政府法定债务限额问题,而且也未要求财政资金作为还款和担保来源。

近期,省农发行系统内已经支持多笔基础设施类项目的新建和购置,比如:今年9月,齐市分行已经为黑龙江鹤城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数字化产业园示范园区项目申报和获批贷款9亿元,支持鹤城新产业集团购买鹤城投资集团、鹤宇建设名下244处房产打造数字化产业园,以园区管理费、租金、网络产品销售、服务类收入、投资性收入以及政府政策补贴收入作为还款来源,鹤城投资集团提供保证担保,上述三家公司都是齐市国资委全资子公司。

结合国家及农发行文件,借鉴已有成型经验,现将我行了解的信贷业务与政府债务关系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负盈亏的公司制企业作为融资主体,不属于地方政府举债。我行贷款的借款主体是自负盈亏的公司制企业,非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政府及其部门作为直接借款人。信贷资金按照项目建设、购置、运营等约定用途使用,不属于地方企业为政府提供间接举债。

(二)项目自有经营性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不增加政府支出责任。按照23号文要求,我行对所办理的地方建设融资项目都进行了详细的还款能力评估,确保其自有经营性现金流能够覆盖应还债务本息,未要求和接受政府承诺回购和保本保收益的兜底安排,未以其他固化收益和补贴等方式违规要求地方政府承担偿债责任,也未要求和接受地方政府出具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承担偿债责任的文件。投资建设项目本身不属于已纳入并应由政府预算安排的事项,项目自身能产生经营现金流,可作为还款来源,不需财政承诺还款,不需本息还款纳入财政长短期预算安排,不需人大常委会批准,真正实现了文件中“谁借谁还、风险自担,企业债务未推给政府偿还”的相关要求,贷款本息不需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在办理PPP和特许经营项目中,即便涉及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付费、财政补贴等财政资金安排的,我行也会严格核实地方政府履行相关程序的合规性和完备性。

(三)以完成市场化改制的公司作为担保方,未增加政府或有债务。23号文件还指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依法依规开展融资担保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以任何形式在出资范围之外承担责任。”,可见,政府性担保机构是可以出具担保的,但,要按照市场化的方式依法合规运作,不要求政府承担出资之外的责任即可。我行在办理贷款的同时,从未违规要求政府及其部门以任何方式为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项目融资所设定的担保措施是由具备融资担保经营范围的公司制企业在自身的担保能力范围内按照市场化的方式办理担保。根据公司法,担保公司股东在已有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不增加政府或有负债和支出责任。

二、国家稳经济大盘和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扩大投资政策中,鼓励金融资本介入。

(一)为稳住经济大盘,农发行全力加快信贷投放。今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共六个方面33项措施,措施中要求“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支持力度,政策性开发银行要优化贷款结构,投放更多更长期贷款”,为此,农发行总行为发挥政策性银行逆周期、跨周期调节作用,应国务院和人民银行要求新增了3000亿元信贷投放计划,明确了我行信贷聚焦稳住的经济重点领域,包括:一是服务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中低产田改造、盐碱地修复以及种业基地平台建设、大豆油料产能提升等;二是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水利工程、农村交通、智慧农业、地下管廊、市政公共设施和老旧小区改造等;三是大力支持国家能源安全和绿色发展,支持风电光伏、清洁能源、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国储林建设等;四是有效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支持冷链物流和交通物流。同时,采取实施了差异化信贷政策,持续让利实体经济。

(二)为盘活存量资产,农发行制定了贷款新模式。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针对该政策,农发行总行明确了重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含强农惠农高速公路)、水利、清洁能源、水电热气等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仓储物流、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新型基础设施等10个领域。支持上述领域内正常经营且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长期闲置但具备较大开发利用价值和能产生持续稳定现金流的存量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交易和运维,可实施续建、改扩建、直接经营等方式。此外,《意见》中还提到以下要点: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配套融资支持。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筹集建设资金,支持新项目建设,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升财政可持续能力。解决负债与资产期限错配等问题。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除按规定用于本项目职工安置、税费缴纳、债务偿还等支出外,应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形成优质资产。鼓励以资本金注入方式将回收资金用于具有收益的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回收资金对扩大投资的撬动作用。对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地区,盘活存量公共资产回收的资金可适当用于“三保”支出及债务还本付息。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等等。

三、近期承办的项目贷款模式介绍。

近期,我行项目贷款共采用了五种模式:

(一)“固定资产或经营权购置”模式。主要通过地方国有企业购买资产包或经营权的方式,盘活或者升级存量国有资产,以综合收益为第一还款来源,以保证担保为第二还款来源。我县污水处理和供水项目可使用这种模式。

(二)“土地流转”模式。主要依托地方国有企业对国有农业用地资源整合,进行土地开发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后,对农业合作社、种粮大户进行土地流转出租,以租金作为第一还款来源,以保证担保作为第二还款来源,我县黑土地水土保持项目可采取这种模式。

(三)“工业地产”模式。主要依托地方国企,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现代化工业园区和相应基础设施配套服务,以租金作为第一还款来源,以保证担保作为第二还款来源。我县成达肉鸡项目可使用该模式。

(四)“能源类确权”模式。主要针对已纳入补贴清单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所在企业,对已确权应收未收的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补贴确权贷款,以企业收益作为第一还款来源,以已确权的应收未收的可再生能源补贴作为第二还款来源。

(五)“保交楼”模式。依托国有企业作为承贷主体,由农发行提供专项借款,采取统贷统还或分贷分还的运作模式,使用项目未售部分的销售收入优先偿还专项借款,不足部分由市政府筹集资金解决,专项借款允许纳入政府债务。我县如有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可使用该模式。

推广

0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本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上一篇: 拜泉农发行持续开展 信贷增长月活动推进会议
下一篇:没有了

经济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