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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农发行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

2022-12-31 来源:永州新闻网

为进一步发挥好农发行持续服务乡村振兴作用,经我市分行领导组织人员结合我县情况认真研究,现将农发行办贷理念、贷款与政府债务的关系、最新贷款模式等事项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农发行办贷理念、领域及优势

(一)“红线”管理。农发总行为信贷业务设置了三条“红线”,即:“坚决不触碰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违规支持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偏离职能定位”。

(二)重点服务领域。主要包括:国家粮食安全、水利交通市政等农村基础设施、清洁能源、水污染防修、产业链供应链等。大型项目融资以保证担保为主。

(三)信贷业务优势。农发行贷款优势在于利率低、期限长和额度大,且紧跟地方经济发展规划。

二、农发行贷款与政府债务的关系

经请示省行,并向财政厅相关处室咨询隐性债问题,又组织人员对《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等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认为我行贷款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

(一)自负盈亏的公司制企业作为融资主体,不属于地方政府举债。借款主体是自负盈亏的公司制企业,非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政府及其部门。信贷资金按照项目建设、购置、运营等约定用途使用,不属于地方企业为政府提供间接举债。

(二)项目自有经营性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不增加政府支出责任。我行所办理的地方建设融资项目都进行了详细的还款能力评估,确保其自有经营性现金流能够覆盖应还债务本息,未要求和接受政府承诺回购和保本保收益的兜底安排,不需财政承诺还款和纳入预算安排,真正实现了“谁借谁还、风险自担”,符合“企业债务未推给政府”的要求。

(三)以完成市场化改制的公司作为担保方,未增加政府或有债务。23号文件还指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依法依规开展融资担保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以任何形式在出资范围之外承担责任。”,可见,政府性担保机构是可以出具担保的,不要求政府承担出资之外的责任即可,但要按照市场化的方式依法合规运作。我们认为,政府已履行完出资责任,可通过利润留存和清算最终收回出资,不承担额外义务。

三、近期承办的项目贷款模式介绍。

近期,我行项目贷款共采用了五种模式。

(一)“固定资产或经营权购置”模式。根据国办发[2022]19号文件,总省行制定了该模式,主要通过地方国有企业购买资产包或经营权的方式,盘活或者升级存量国有资产,以综合收益为第一还款来源,以保证担保为第二还款来源。截至9月末,我省农发行已累计审批资产购置类项目15个,审批金额153.45亿元,涉及齐齐哈尔、鹤岗、双鸭山、大庆、七台河、牡丹江、绥化等7个地市,已投放148.64亿元,有效盘活国有资产。比如,我市克山县润政实业公司购买县经开区的基础设施和在建工程,计划贷款4.13亿元,由克山振兴公司担保,润政和振兴都是县财政局全资成立的国有公司。再比如,讷河市自来水公司将其资产转让给讷河市供水公司,供水公司在我行贷款进行资产购置,用水费收入归还贷款,由拉哈工业小镇公司以其综合收益和非公益资产提供保证担保,借款人和担保人全由财政局国资办出资成立。我县污水处理和供水及粮库改制项目可使用此模式。

(二)“土地流转”模式。主要依托地方国有企业对国有农业用地资源整合,进行土地开发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后,对农业合作社、种粮大户进行土地流转出租,以租金作为第一还款来源,以保证担保作为第二还款来源。

(三)“工业地产”模式。主要依托地方国企,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现代化工业园区和相应基础设施配套服务,以租金作为第一还款来源,以保证担保作为第二还款来源。我县成达肉鸡政府代建部分可使用该模式。

(四)“能源类确权”模式。主要针对已纳入补贴清单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所在企业,对已确权应收未收的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补贴确权贷款,以企业收益作为第一还款来源,以已确权的应收未收的可再生能源补贴作为第二还款来源。

(五)“保交楼”模式。依托国有企业作为承贷主体,由农发行提供专项借款,采取统贷统还或分贷分还的运作模式,使用项目未售部分的销售收入优先偿还专项借款,不足部分由市政府筹集资金解决,专项借款允许纳入政府债务。我县如有已售、逾期难交付的住宅可使用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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