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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金纳入监管

2024-03-01 来源:经济日报   加入收藏

徐 骏作(新华社发)

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首次拟明确将住房租金纳入监管,对于单次收取超3个月租金的住房租赁企业,需将超收租金存入第三方专用账户,承租人可通过合同备案编号等信息查询本人租金监管账户内金额。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多部门多次印发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对住房租赁企业收取押金、租金加强监督管理。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剑指住房租赁市场的租金押金乱象,并明确相关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承担押金租金管理工作,措施实施后对促进住房租赁中介行业健康发展、依法维护租赁当事人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时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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