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吕梁市迎来了住宅物业管理领域的关键节点——《吕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
发布会由吕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建明主持,同时邀请到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玉萍,市政府副秘书长房志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瑞青,市住建局局长白旭平,市城管局局长赵林泉,市发改委副主任连育茂,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郝继荣出席并介绍有关《吕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基本情况。
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充分吸收了实践经验和基层智慧,广泛接纳了民意民智和群众建议。物业管理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以及文明城市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住宅物业服务领域出现了诸多新问题和新矛盾,该《条例》的出台旨在通过地方立法,规范物业服务管理中各方主体的行为,明确物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基层组织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保障物业服务管理规范运行,预防和解决物业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实现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进而推进吕梁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条例》的颁布是吕梁市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吕梁市住宅物业管理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它的颁布实施将有力推动吕梁市住宅物业服务管理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全市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推动社会高效能治理。
据了解,《吕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于 2024年11月22日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这既是吕梁市人大“为民立法”、“立法为民”法治理念的又一次生动实践,也是吕梁市委、市政府以人民为中心,服务人民群众,创造高品质生活,推进高效能治理的重大举措。
此次新闻发布会的召开,向社会各界传达了吕梁市对于住宅物业管理规范化的重视,也预示着吕梁市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文、图/吕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王澄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