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网山西讯 为切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惩戒严重涉税违法失信行为,日前,山西省临汾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4号)规定,依法将在“2019贵州803”案件中达到标准的涉案企业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并在信用临汾等平台上进行公布,同时推送到联合惩戒相关成员单位,实施相关惩戒措施。积极营造让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成为常态,旨在营造守信处处便利、失信步步难行的良好营商氛围。
贵州省税务局协同公安部门成功破获贵州“803”特大虚开发票案,涉及临汾市霍州市14户企业。其作案手法是,用他人身份证在霍州市注册了14户空壳公司,用来专门对外虚开发票。
立案以后,临汾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通过收集“金三”系统、电子底账系统、防伪税控系统以及大数据云平台系统采集的14户涉案企业相关数据信息,组织检查人员进行案头分析和集中讨论,对14户涉案企业的注册经营地开展实地核查,拍照取证,并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取得14户涉案企业非正常认定资料,搜集相关证据,判定涉案企业为走逃(失联)企业。
经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截至目前,临汾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对“803案”涉及到的14户及另外两户企业进行失信公布。据了解,案件当事人将在纳税信用评定、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出入境、高消费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或禁止,面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处境。(文/马欣峰 仪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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