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安排部署,黑龙江省城子河法院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现场为12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20余万元。看到当事人拿到执行款的激动和喜悦,执行干警不辞昼夜的疲惫顿时烟消云散。
2020年9月,宋某等9名申请执行人到被执行人的煤矿从事井下工作,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被执行人并未全额支付9名申请执行人工资。2021年7月,9名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黑龙江省鸡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被执行人履行给付工资款义务。仲裁裁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裁决履行义务,宋某等9名申请执行人向城子河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城子河法院快速启动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放款,第一时间依法向被申请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告知其拒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不利后果,不良的征信记录将会成为企业发展的绊脚石,经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被申请人表示理解执行并积极协助执行,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时3天,9名工人工资已全部履行。
申请执行人侯某等3人系被执行人公司工人,在被执行人下属煤矿从事井下采煤工作时受伤,2021年6月,3名申请执行人向鸡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经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仲裁裁决被申请人应支付3名申请执行人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款项。仲裁裁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按裁决履行,侯某等3名申请执行人分别向城子河法院申请执行。
城子河法院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并第一时间依法向被执行人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同时启动线上查控,告知被申请人拒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不利后果及可以实施的查封、扣划等强制措施。通过法律的震慑力和法官的耐心释法,被申请人表示积极协助执行,履行应尽义务。执行款现已全部履行,用时仅10余天。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城子河法院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各个环节,当前正值年末,执行法官加班加点,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开通专项执行“绿色通道”,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攻坚,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会后,一名申请人代表向城子河法院执行局送上锦旗,对城子河法院有力维护其合法权益表示衷心感谢。
图、文/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李国华 张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