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朱某等5名家政服务人员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经法院调解结案,检察机关以支持起诉人的身份参与法庭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5名申诉人拿到了拖欠5年之久的“血汗钱”。
今年8月份,朱某等五人向尧都区检察院提出申诉,称某家政公司长期拖欠她们工资,多次催要未果,求薪无门。受理该案后,第四检察部对该案进行调查。经了解,该案中的某家政公司拖欠朱某等5人自2014年到2018年的工资10万余元。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意识到此案能否妥善处理,将直接影响务工者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经与人社局监察大队协调沟通,向当事人核实证据,我院认为朱某等五人与家政公司之间存在劳务关系,该家政公司应当支付劳务报酬,决定支持朱某等5人向尧都区人民法院起诉。
考虑到该案中有的申诉人要去外地打工,在支持起诉的同时,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及时联系到某家政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向张某讲事实,讲法律依据,充分做好释法说理,希望能尽快将拖欠工资给付朱某等五人。同时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参与法院的诉前调解,希望双方互让互谅,最终,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书作出后,家政公司负责人张某说:“我相信检察院,要检察官在场才将钱给付朱某等人。”于是,在尧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见证下,张某将拖欠五年之久的工资交到了朱某等人手中。从申诉之日到拿到拖欠已久的工资,只用了10天时间,朱某等人激动地表示:“多亏了检察院”“多亏了检察官”“我们可以安心出去打工了”。
尧都区人民检察院表示,未来将继续关注弱势群体利益保护,拓展支持起诉职能,推动建立检法联动机制,共同为当事人提供调解平台,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图、文/尧都区人民检察院 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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