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网河北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省邢台市深入推进1月份大气治理攻坚工作调度会议精神,近日,在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宁晋县一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安排再部署攻坚会。
生态环境分局班子成员全体及各股室、执法大队、监控中心、中队长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楚会忠局长宣读了《宁晋县 2021年1月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并对全体干部职工提出要求,以“开年即攻坚、开局即决战、起步即冲刺”的攻坚态势,坚决完成邢台市既定2021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出全国168个城市“后十位”目标任务,为全年大气污染治理开好局、起好步。
《宁晋县 2021年1月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对工作措施提出具体要求:
1.强化工业企业污染管控,严格总量控制。重点涉气企业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要求,结合亩均论英雄、环境绩效水平、产污比数据、超低排放改造等情况,按照单一排放口日排放量达到 5 千克以上标准,全部安装在线检测和分表记电设备。
2.实施中小企业综合整治。按照“停产整治一批、搬迁入园一批、提升改造一批”的原则,开展中小企业综合整治。凡是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严重的工业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治理。
3.加快推进 VOCs 企业整治。对玉锋集团、宁纺集团、三川化工、康丰木业 4 家企业逐企开展采样分析,摸清 VOCs 排放特征,评估现有治理成效,完成 VOCs 排放总量核算,全面启动提标改造工 作。
4.“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确保动态清零。同时,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严防已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借“六稳”“六保”名义死灰复燃、异地转移。
5.严查企业违法排污。统筹县、乡执法力量,对县域范围开展集中式、地毯式、解剖式执法检查,凡是达不到要求,依规依法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对县域内全部排污企业开展治污设施排查核实行动。
6.强化扬尘污染管控。严格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强化降尘管控,确保建成区月降尘量小于 8 吨/平方公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要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两个全覆盖”要求;市政道路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要严格落实“八必须、八严禁”;向线性工程主体作业区运输土方、材料的道路应当硬化并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现场进行破碎或者截桩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灰土、砂浆、沥青混凝土等采取厂拌,现场堆放的路基填料和施工材料,应当采取洒水、遮盖等防尘措施;公路建设附属场(站)参照本办法关于物料堆场防尘要求实施;开展扬尘在线检测设备核准行动,对所有在线检测设备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核准。
7.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全县工业企业料堆场物料储存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粉状物料入棚入仓储存,露天堆放需采用不低于 800 目/100 平方厘米抑尘网苫盖切实做好扬尘污染防控,减少粉尘污染。
8.河道扬尘。加强全县河道扬尘治理,特别是正在施工的河道清理清淤工程,所有河流两岸、河滩、河堤都要实施林草绿化,确保4月底前完成。
9.强化散煤和锅炉整治。严防散煤复燃。对燃煤排放进行动态监测,综合运用无人机、露天焚烧“天眼”系统和现场检查方式,严防复燃。
10.强化锅炉整治。2021 年 9 月前,对使用湿法脱硫或 SNCRX艺脱硝的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20 蒸吨/小时及以上)进行干法或石灰石膏法脱硫、SCR 脱硝工艺改造,提高去除效率,并保证稳定运行。
11.强化露天焚烧和烟花爆竹禁放禁燃,充分利用禁烧高清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置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问题。
12.严查烟花爆竹禁放。严格落实《邢台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对违反规定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依规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楚会忠局长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 1 月份大气污染治理作为全年综合指数“退后十”的重中之重,作为打赢“退后十”攻坚战的关键举措,各检查组严格执法,确保为全年大气污染治理开好局、起好步。
(图、文/李涵 宁晋县生态环境分局 苏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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