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座谈会在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召开。省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继平,省厅二级巡视员王俊杰,省厅执法局局长司新武,副局长王前进,省执法总队一级主办刘莉俊出席会议;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晋红峰,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徐红平,党组成员、市执法队队长曹志春及洪洞分局、市执法队班子成员参加会议,洪洞县副县长刘向明陪同参加座谈。
会上,省厅副厅长张继平传达了省厅关于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关精神,市局领导及参会有关单位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就打造临汾市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试点市”作了交流发言。
张继平在讲话中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以创建规范化示范点为目标,主推一个县分局作为先进单位,以点带面,巩固取得的良好成绩;县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牢固树立“局队合一”工作理念,实现局向队靠拢、队向局融合的执法格局。二是要加强监督帮扶,在制度层面指导基层部门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工作机制,稳步提升执法效能;同时要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建设,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思路,邀请行业专家、执法骨干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工作滞后的分局到先进分局学习经验,取长补短,共同进步。三是要树立执法严肃性,要坚决杜绝生态环境领域吃拿卡要、人情执法等“灯下黑”行为,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对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群众健康、影响恶劣的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强化警醒震慑作用。
(图、文/临汾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