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坚决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江西省赣县区按照清明节期间火灾特点,通过落实落细各项防火措施、开展专项督查、开展多种类宣传等方式全力保障森林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督导检查,落实防火责任。4月2日-3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部署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督查,派出19个督查组下到挂点乡镇、村、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对责任落实、宣传措施、隐患排查、值班值守、野外用火查处、各类台账资料建设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抽查至少12户农户,面对面进行宣教森林防灭火相关知识。
强化巡查管控,落实防火措施。充分发挥林长制“两长两员”的作用,全区护林员清明节期间全员上岗开展巡山护林,做到“山有人管、责有人担、卡有人守”,全力将火患堵在山下林外。在重点区域、重要点位、进山入口设卡设点,严看死守,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格执行24小时带班值班,坚守岗位,确保通信畅通、信息畅通、政令畅通。该区各乡镇每日安排12名半专业扑火队员值班值守,随时待命,各级森林防灭火抢险救援队伍进入临战状态。一旦出现火情,确保能迅速出动应急处置。截至目前,在寺庙、出入山口、墓区、景区等重要点位共设卡设点576余处。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防火氛围。常态化对“五类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利用大喇叭、广播、巡逻车辆、大喇叭等,录制“当地方言”,滚动播放森林防火禁火通告、森林消防知识、森林防火宣传标语等,并组织镇(村)干部、护林员、志愿者入户粘贴禁火令,向广大群众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该区大力开展用鲜花换祭品,倡导移风易俗、无烟扫墓、文明祭祖。全面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共发放鲜花14.5万枝、悬挂横幅1560余条、粘贴宣传标语147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2.5万余份,出动宣传巡逻车405余次。
(文、图/赣县区应急管理局 陈显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