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多措并举,严格落实生态禁牧休牧制度,注重引导辖区广大养殖户的生态保护意识,让草原牧区在保护中发展,野外违规放牧现象逐渐减少,现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完善机制,严格考核。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生态禁牧工作制度,新修订的《巴林左旗规范生态禁牧工作制度十条》已正式颁布实施,在巴林左旗2024年度农林牧水和乡村振兴领域任务指标考核细则中,特别设置了总分7分的生态禁牧考核内容。今年6月份,旗林草局印发了《巴林左旗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对下半年禁牧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方向和要求。
完善协议,封山禁牧。旗政府制定了《封山禁牧农户协议书》,在全旗范围内全面实行封山禁牧。组织各苏木乡镇干部深入基层,广泛宣传,并与全旗4822户畜牧养殖户签订了生态禁牧协议,明确划定禁牧区域及实施时间。规定养畜户作为协议甲方应严格履行禁牧规定,切实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宣传先行,专项推进。3月27日至4月4日,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禁牧和规范发展林下经济专项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工作人员印制宣传资料,深入全旗各苏木乡镇和嘎查村,普及生态发展理念、禁牧休牧制度及林下经济政策等相关知识,有效提升了辖区农牧民对林地保护的法律意识。
多措并举,禁牧休牧。全面压实苏木乡镇、嘎查村主体责任,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禁牧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过生态主管部门与苏木乡镇的紧密合作,集中开展攻坚行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强大合力。定期召开禁牧调度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并就执法力量配备与整合、统一规划执法程序、服装统一配备等事项进行深入交流与讨论,以推动禁牧休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截至目前,旗林草局督查保障中心共移交违规禁牧线索15条,各苏木乡镇共查处违规放牧行为811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达323万多元。
(文、图/内蒙古赤峰市林草局刘忠友 呼斯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