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机耕林场场长牛成国一行人下乡途经该旗乌兰海东梁后时,在路边发现一只小鸟,此鸟体型不大,酷似“猫头鹰”。经仔细观察,发现小鸟因翅膀受伤无法飞行。牛成国一行人立即与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联系,在业内人士的指导下,将小鸟放置车内,前往救助站进行救治。经救助站有关人员鉴定,被救助小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脚隼。
红脚隼隶属隼形目,隼科,隼属的小型猛禽,又名阿穆尔隼,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雄鸟上体大都为石板黑色,下体为淡石板灰色,颏、喉、颈侧为乳白色,胸具橇细的黑褐色羽干纹;雌鸟上体大致为石板灰色,具黑褐色羽干纹,其余下体为淡黄白色或棕白色,胸部具黑褐色纵纹,腹中部具点状或矢状斑,腹两侧和两胁具黑色横斑。虹膜褐色,嘴灰色,蜡膜橙红,脚橙红。主要以蝗虫、蚱蜢、蝼蛄、蠡斯、金龟子等昆虫为食,有时也捕食小型鸟类、蜥蜴、蛙、鼠类等小型脊椎动物,位于食物链顶端,在生态系统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红脚隼主要繁殖于我国东北和华北地区以及邻近的俄罗斯东南部和蒙古东北部,越冬于非洲东南部,迁徙需跨越亚洲、非洲以及阿拉伯海,年迁徙距离超过20000km,是猛禽中迁徙距离最长的种类之一。
(文、图/内蒙古赤峰市林草局 刘忠友 萨出拉 贺兰思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