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网山西讯 为认真落实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晋城市泽州县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山西泽州下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各村村委及经济合作社负责人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整治工作。
会议指出,这次专项整治的对象是镇、村、组与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签订的所有合同,不包括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承包合同。合同类别主要包括资金、资产、资源和其他类合同。整治内容从合同效力、主体、标的、期限、价款、条款、程序、履行、归档及其他十个方面进行整治。整治办法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依法解除,口头合同应当按照程序订立书面合同,条款不完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程序不规范的依法完善,存在拖欠的合同要积极催缴,有其他违法情形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集体合同整治进度安排共分四个阶段,2020年10月底前动员部署,2020年12月20日前为摸底排查。2021年3月底前为整改规范,2020年4月底前为总结完善。
会议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村要由两委班子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参与组成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迅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11月20日前完成摸底,12月20日前完成清理分类,12月21日统一对摸底清理分类公示。在工作中讲究方式方法,坚持全面、依法、民主、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镇政府要有党委政府牵头,农业水利、林业、财政、司法、纪检监察扥多部门参与,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工作推进,按时完成任务。
会议期间发放了下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83号关于转发泽州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镇政府分管领导李生林对本镇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整治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文/牛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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