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网江苏讯 3月1日上午,在《长江保护法》实施的当天,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举行非法捕捞水产品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永丽,承担环资审判职能的刑庭庭长孙在桐以及受邀请的部分新闻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会上,张永丽介绍了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成立以来在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方面的做法和成效,通报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办理情况,并介绍了环资审判的下一步工作计划。孙在桐发布了洪泽湖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大典型案例。
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媒体记者表示,将进一步发挥自身职能,积极宣传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为,让全社会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共同维护绿水青山。
(文、图/陈松宝 蒋莹莹 杨正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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