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网山西讯 根据《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临教政函〔2021〕13号)文件安排,山西省临汾市教育局于2021年3月23日至4月2日,抽调全市学校安全管理专业人员分6个组对全市17个县(市、区)、35所市直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4月8日,市教育局组织召开了此次督导检查汇报会议,6个督查组组长,35所市直学校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汇报了市直学校、县(市、区)教科局及所属学校安全工作中的亮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通知》中尧都区、霍州市、襄汾县、蒲县、隰县、乡宁县、吉县、大宁县、曲沃县9个县27处建筑存在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了逐校反馈。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房小平对此次督导检查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
一是责任落实必须到位。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并按岗位实际制定全员岗位职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高度重视工作落实,市局下发的文件等通知务必及时处理,并按照要求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隐患整改务必到位。各学校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对“学校安全督导检查专项行动督办卡”中的隐患要认真整改,并及时报回整改情况。
三是应急值守务必到位。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应急值班制度,特别是要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规定报告。
(文、图/马嘉明 郝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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