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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为民,服务当先——山西省临汾市各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医疗器械监管工作

2021-06-23 来源:《经济》杂志-经济网   加入收藏

临汾市尧都区

为了进一步将党史学习教育转化为行动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提高监管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好经营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增强从业人员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近日,山西临汾市尧都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贯行动。

一是高度重视,全面深入解读条例。尧都区局组织18个市场监管所主要监管人员召开新条例专题培训宣贯会议,紧密结合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实际,对新修订法律法规全文逐条学习,对新旧条例进行对照解读,对器械监管新制度、新机制、新方式、新亮点进行深入了解。同时组织辖区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及医疗机构及各市场监管所监管人员, 利用线上视频形式,收看国家相关领导对条例的修订背景、原则、内容等的解读,通过新条例学习,进一步增强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器械质量安全。

二是创新方法,强化责任意识。通过开展新条例宣传工作,使执法人员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好医疗器械安全工作的能力。同时通过微信、QQ工作群、现场检查等形式,加大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宣传力度,指导和督促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认真学习领会相关内容,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从法律层面规范企业的行为,让企业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三是聚焦工作重心,确保新条例落实到位。积极采取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等工作相结合,聚焦企业质量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及时提醒企业,主动、全面、准确地履行好自己的法律责任和义务。通过入企业、入社区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把宣传“条例”与普及健康常识、合理用械常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公众安全用械和依法维权意识,全力营造辖区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学习氛围,为推动新条例贯彻落实奠定基础。

尧都区市监局表示,医疗器械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抓好医疗器械日常监管是我们市场监管局的重大使命。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履行医疗器械监管职能,强化责任意识,加大监管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临汾市经济开发区

为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从业人员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落实企业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按照临汾市局关于开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普法宣传周活动通知文件精神,临汾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利用线上视频的形式,组织辖区21家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质量管理负责人以及科室全体人员,进行新条例线上公益视频培训。

企业代表对学习新《条例》的心得体会进行了交流发言,参加会议的质量负责人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对新《条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今后将以更高的要求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承诺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营造良好的健康氛围。

下一步,临汾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将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加强监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自律意识,督促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严格遵照条例要求执行。

临汾市侯马市

为确保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在6月1日顺利实施,侯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学习贯彻活动,深入领会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原则,提高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一是高度重视,召开新条例专题学习。对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全文逐条学习,对新旧条例进行对照解读,要求监管人员必须学懂弄通条例、丰富业务知识、依法履职尽责,努力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二是创新方法,开展新条例宣传工作。利用微信、现场检查等形式,加大对医疗器械企业的宣传力度,强化企业主体意识和守法意识,严格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

三是结合工作,确保新条例贯彻落实。全力营造辖区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学习氛围,为推动新条例贯彻落实奠定基础。

临汾安泽县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安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5月27日组织开展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普法宣传周活动。

一是开展监管培训。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组织监管所工作人员开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法规培训,学习新条例相关法律条文,督促做好新法规实施后的监管工作。

二是开展普法宣传。组织执法人员在县城十字街洪福堂大药房门口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设立咨询点等方式,普及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组织执法人员走向街头,向群众讲解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常识,要求企业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严格落实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工作。

本次宣传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学史力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向群众普及了医疗器械相关知识及国家有关医疗器械安全的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等,提高公众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意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关心、支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

临汾市吉县

为做好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开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普法宣传周活动。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新修订的医疗器械法规知识;线下通过现场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医疗器械法规手册等方式。向公众普及新修订的医疗器械法规知识,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自我维权意识。本次活动共发放医疗器械法规宣传手册和宣传品1200余份。

同时,吉县局组织辖区内监管人员和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负责人开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法规培训,深入学习新修订法规条例。全面提升了执法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及工作技能,提高了医疗器械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

临汾市浮山县

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为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提高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水平,增强从业人员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落实医疗器械企业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浮山县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乡镇开展现场宣传,咨询、发放医疗器械普法宣传单、医疗器械服务等活动,共发放医疗器械普法宣传资料70余份,接受现场群众咨询百余人次。

执法人员深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宣传、指导、讲解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经营。督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参加线上公益宣贯会,提高企业经营医疗器械的安全意识。指导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宣传内容。进一步提高企业、公众对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普法学习贯彻。

下一步,浮山县局将继续加大对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普法贯彻工作。认真履行医疗器械监管职能,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向公众普及医疗器械《条例》安全用械知识,提高公众用械的意识和水平,注重宣传工作的广泛性和时效性,继续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临汾市永和县

永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医疗器械监督条例》宣传主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普法宣传周活动。

宣传活动周期间,截至目前,共出动宣传人员5名,宣传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5家,发放宣传资料600份。通过现场宣传为消费者普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普法知识和不良反应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医疗器械,持续提升公众使用医疗器械安全认知水平。下一步,永和县局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管,牢牢守住使用医疗器械安全防线,全力保障全县广大消费者用械安全。

永和县局“普法与检查”相结合,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普法周活动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要求相关企业严把产品质量关,从正规渠道进货,并做好医疗器械索证索票、购进渠道等工作。

临汾市霍州市

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临汾市局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安排部署,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用械 守护健康”的主题宣传活动活动。

一是在工商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二是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悬挂条幅、电子屏标语、张贴宣传画;三是7个基层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向公众发放医疗器械宣传资料;四是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现场指导。

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执法车辆6辆,执法人员53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普及了医疗器械科普知识,营造“安全用械 守护健康”的浓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为霍州人民用械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临汾市隰县

隰县市场局领导高度重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工作,组织召开新条例专题培训宣贯会议,分管局长、药品股和各站所全体监管人员参加。

为提高人民群众使用安全意识。隰县局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设立咨询点等方式,普及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组织执法人员走向街头,向群众讲解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常识。

除此之外,襄汾县、洪洞县、曲沃县、翼城县、大宁县纷纷开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普宣传活动。(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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