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历来重视,2019年以来,总行相继制定了《关于深化人民银行内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手册》等制度规范,通过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可以看出,新时期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更加突出以“关键少数”为核心,以“责任”为主线,与之前的经济责任审计有了改变。
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是审计发现问题只是表面。如,对经济责任审计中有关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时,受限于对数据分析技术应用不够熟练,调取外部资料的难度等因素,审计发现的仅是诸如“台账要素不全”、“政策文件转发不规范或传达不及时”之类的程序规范问题,而如果充分运用数据分析技术,将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再贷款台账、两项直达政策台账、支农支小台账等内容进行比对、筛选,则可以发现类似“贷款投向不准确”、“为不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提供资金支持”、“计算政策支持资金错误”等较为严重的问题。
二是领导干部责任不清晰。如,对经济责任审计中有关业务管理等内容进行审计时,过多的关注诸如“记账凭证要素不全”、“资产登记不准确”、“会计科目串用”等业务操作规范性方面的问题,而对机制设计、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内控缺陷、整改落实等深层次内容反映和揭示不足,导致无法清晰客观的描绘出领导干部应负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三是审计成果运用不充分。如,国家和总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定“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但目前在基层“先审后离”无法实现,且在考核、奖惩时对审计结果的应用也不够充分。
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建议
(一)聚焦核心,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完整。对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除了关注政策执行的合规性,更要关注贯彻落实重大政策的效果性。关于重要职责履行情况审计,除了关注业务职责履行情况的合规性,更应将履职风险作为重要的关注点。关于重要事项决策方面的审计,因决策不透明、不公开引发的腐败风险始终是我们应首要关注的问题。关于经济责任审计中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认定,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党(组)委书记、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行领导、国库主任、发行库主任、以往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等不同角色身份,区分认定不同的责任。
(二)强化规范意识,把握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全面、准确、客观的评价和鉴证,是对领导干部履职的精准画像,必须注重审计质量。规范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清单,使审计发现的问题能够对照目标清单按图索骥,统一定性,促进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定性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客观公正的评价成绩、全面历史的对待和分析存在的问题,正确界定应承担的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按照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的要求开展审计,对有疑问重要经济活动事件要做到因时、因地、因人、因事不同进行审计,审深审透、不留死角,做到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
(三)强化整改问责,拓宽审计成果转化。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主要领导的责任,审计结果与主要领导职务调整严格挂钩,防止“前任”一走了之,“后任”新官不理旧事,问题整改互相推诿,责任得不到落实。经济责任审计要真正发挥监督作用,把经济责任落到实处,关键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资源共享,将审计结果作为人事部门干部考核、业务部门工作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工作落实情况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要线索,纪检监察部门可以提前介入及时查处。
(文/沁源县人民银行 孟志华 王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