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上午,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双龙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开展“全国生态日”暨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宣传主题活动。
活动过程中,城管工作人员现场讲述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同时,向过往市民发放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折页和《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并宣讲居民生活的垃圾分类两分法,号召全体市民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参与垃圾分类,饯行绿色生活。倡导群众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主动参与者和积极推动者,饯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活动结束后,广场周边居民纷纷对此次活动点赞,市民小王说道:“此次活动大大提高了我的垃圾分类知识储备,对我们的生活十分有益,我会牢记此次宣讲的相关内容,努力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加入到垃圾分类的队伍中来。”
(文/赣县区城市管理局 刘桂章 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