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督,推进环境信用建设,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生态环境局深入推进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效能。
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等4类27项指标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对市场主体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依据,在环保行政许可、环境执法、评先创优、环保专项资金管理等工作中,对环境信用状况优良的企业优先支持,对失信企业从严审查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将未发生环境违法等失信行为企业纳入《双鸭山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对清单内企业实行排污许可差异化执法监管,日常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视频监控设备、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减少现场检查次数,通过座谈、帮扶等形式积极助企解决难题。
我局将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为契机,进一步督促企业扛牢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摒弃侥幸心理,防止积疾成疴,与时俱进,更新理念,推进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文、图/双鸭山市集贤生态环境局 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