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做优做强做大中医药产业工作部署,我省医保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医医疗机构制剂医保支付管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动态调整和医保支付管理等方面持续研究推动支持中医药强省政策,矢志推进、统筹做好医疗保障对江西中医药品牌的助力打造工作,服务中医药强省战略的实施。
一是将中医药和中药传统诊疗项目纳入医保目录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国家《药品目录》为基础,按照国家规定的调整权限和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纳入省级医保支付范围,按规定向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和《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过渡期保留药品目录〉的通知》(赣医保字〔2020〕6号)要求,我省已将892个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标准和209个具有《江西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标准的中药饮片(多具有“赣味”等本省道地特色中药材品牌),以及931个同名中药饮片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其中共有784个中药饮片纳入我省医保“甲类”支付。
为支持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发展,省医保局多次上调项目价格,批复中医新增价格项目。2020年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后,为支持中医医疗服务发展,省医保局动态调整了部分临床价值导向好的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比如,骨折手法整复术、关节脱位手法整复术价格均上调20%。省医保局出台支持热敏灸医疗服务项目的专项政策,单独设立热敏灸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上调至60元/次,涨幅为30.4%,同意热敏灸艾条价格上调为6.8元/根,涨幅为126.7%。为推进中医临床应用和技术发展,省医保局于2021年新增了力敏针刺、力敏推拿、钩活术等3个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时,省医保局注重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中的积极作用。疫情期间,对于国家卫生健康部门诊疗方案中的中医诊疗项目、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方剂,不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可临时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
二是优化中医医保报销政策
为支持我省中医药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上级医保部门出台了对应的医保报销政策指导文件,如《赣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统筹实施细则》(赣市医保发〔2019〕4号)规定,我市城乡居民在县级中医院中医门诊就医发生的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医药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关于印发赣州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22〕27号)规定,我市参保职工中医门诊就医发生的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医药费用及开展针灸、拔罐、推拿、艾灸等特色传统中医治疗项目,可纳入普通门诊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中医门诊的起付线300元,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按照一级医疗机构70%、二级医疗机构65%、三级医疗机构60%报销。
三是放开医保个人账户支付限制
医保个人帐户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所规定项目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关于中医药这块主要包括“人工煎药”“煎药机煎药”“普通针刺”“特殊穴位针刺”“微针针刺”“埋针治疗”“电针”“热敏灸”“雷火灸”“艾箱灸”“隔物灸法”等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涵盖“三伏贴”“三九贴”等中医医疗技术的医疗服务项目,均可按规定通过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文/赣州市医疗保障局瑞金分局 卢锦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