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现在位置:经济日报社(集团)经济网 >> 区 域 >> 资讯 >> 浏览文章

山西沁水县调整门诊特药使用管理办法

2020-07-08 来源:经济网-《经济》杂志 牛志军 霍雷   加入收藏

    经济网山西讯(牛志军  霍雷)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门诊特药使用管理,山西沁水县医保中心及时对门诊特药管理办法作出调整,尤其是在申报手续方面简化了程序,方便了参保患者用药报销。

    调整后,若参保患者符合相关适应症,经责任医师诊断后,可对一种以上门诊特药提出申请,由责任医师根据检查检验等相关资料做出诊断,不再要求患者必须提供完整的住院病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自提出申请之日起享受门诊特药待遇。同时,还对部分药品进行了调整,雷替曲塞(注射剂)不再按门诊特药管理,实行普通乙类药品管理,并纳入恶性肿瘤门诊化疗用药范围。根据国家2019年部分药品的续约结果,托伐普坦、拉帕替尼、氟维司群、重组人干扰素β-1b等4种谈判药品未续约成功,2020年7月1日起停止医保支付。
 
0
上一篇: 吐痰绝非小问题!山西晋城城管局邀律师进行规定解读学习
下一篇:山西泽州消防站成功解救车内被困婴儿

经济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