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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邳州法院院长主审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2021-01-28 来源:《经济》杂志-经济网 王涛芝   加入收藏

经济网江苏讯 1月27日上午,江苏省邳州法院院长、三级高级法官潘荣凯主审并担任审判长,在看守所内设法庭完成了两起普通程序强奸案的庭审,并当庭宣判。

庭审过程中,在审判长的主导下,控辩双方相互举证、质证,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经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对被告人作出判决。以强奸罪判处苗某8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以强奸罪判处张某9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2年,自刑罚执行完毕起5年内不得从事与教育相关工作;体现出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从重处罚。判决后,两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

院庭长办案是邳州法院落实司法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司法责任制的具体体现,对促进公平正义,增加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邳州法院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明确院庭长的责任清单和职责权限,坚持院庭长带头审理复杂、疑难、重大案件常态化,发挥院庭领导带头作用,当庭宣布判决结果,为提高审判效率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图、文/王涛芝)

责编:田婷 刘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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