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实施以来,襄汾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专业团队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为维护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史某系襄汾县南贾镇村民,因与同村的王某、黄某等人有土地纠纷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各方关系一直处的很僵。后来王某等人将史某土地内栽种的树木尽数砍伐,导致史某种植长达20余年的树木全部毁损,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事发后,史某多次找到王某三人要求赔偿并请求该村村委会调解,但都未能解决,矛盾积压愈发严重。2023年2月20日上午9点,史某来到襄汾县南贾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求助,当时正值山西六星律师事务所的史强律师在工作站值班,史律师考虑到土地种植物事关农民的生计,如果不及时予以处理,很容易激化矛盾,甚至引发暴力事件,产生恶劣影响,遂立即向南贾镇司法所负责人晁东峰汇报,经商量后决定召集三方当事人为其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几方当事人各执一词,吵到不可开交,整个事件如同乱麻,一时无法下手,眼看调解进入僵局,史强律师想到先前当事人陈述多次找到村委会解决,村委会对于双方纷争的情况更为了解,由其作为调解者加入调解应更有利于及时化解双方矛盾。遂司法所负责人晁东峰又急忙联系村委会的人员到达现场继续进行调解。但最终由于各方态度过于强硬,案件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于是,史律师在详细解释诉讼的条件和可行性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史某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避免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史律师通过认真查看现场,固定证据、充分听取三方当事人及该村村委会的陈述及意见,帮助史某向襄汾县人民法院提起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最终,经襄汾县人民法院裁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一条规定,王某、史某某、黄某分别赔偿史某树木损失22000元、5800元、44000元。至此,史某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结案后,史某还特赠送了史律师锦旗一面,以感谢其对自己的帮助。
涉及土地纠纷引发的案件是现实农村生活中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一般来说法律关系清楚,但证据不好收集,调解纠纷难,在此类纠纷调解中,正确处理矛盾,应该本着化解矛盾,追根溯源的原则去调查案件的事实,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起纠纷得以解决,得益于免费法律咨询惠民工程给百姓提供了一个遇事找法的便捷平台,而值班人员在解答咨询过程中为避免矛盾激化及时引导进行调解,司法所、村委会的参与又让调解得以加快顺利进行,值班人员的专业解答,充分体现了免费法律咨询惠民工程的便捷、高效,解群众之所难,化群众之所忧,让群众真正感知到“公共法律服务就在身边”。
(文/李琳 张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