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不断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将“枫桥经验”延伸到执行工作中,探索执行工作新路径。年初以来,执行收案同比下降五分之一。
依安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活学活用“枫桥经验”,“诉源”“执源”两手抓,坚决把非强制性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落实省法院“四化四解四到位”工作要求,依托“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机制,走进乡村,走进社区,把调解工作做在百姓的家门口,做在百姓的心坎上,当事人自觉履行的主动性大大提高,进入强制执行首执案件收案量较去年同期明显下降。转变传统办案理念,把“有利于执行理念”贯穿于立、审、执各环节,财产查控前移,逐一梳理出愿意主动履行、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力促债务人自动履行,从“末端治”向“源头治”转变。进一步畅通当事人诉求渠道,每周一为“局长接待日”,接访活动作为“枫桥”实践的重点内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文/依安县人民法院 谢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