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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以司法公信之力铸诚信建设之魂

2025-09-26 来源:法治日报   加入收藏

“逃避执行绝非‘小聪明’,而是触碰法律红线的‘大风险’。”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语重心长地告诫被执行人王某。

  在某人民政府与某养殖专业合作社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判决合作社应支付扶贫资金及收益金179.82万元。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王某不仅拒不履行义务,还将5.8万元专项资金转移至私自开设的新账户。法院调查取证后告知其行为已涉嫌犯罪,王某才将转移资金支付至法院。

  打击拒执犯罪、破解“执行难”是通辽市政法系统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诚信建设的重要一环。记者近日从通辽市委政法委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政法系统在推进诚信建设工作中,始终坚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以规范化建设为引领,以执行为利剑,以监督为盾牌,奋力凝聚司法公信之力,熔铸诚信建设之魂。

  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科长冯耀诚介绍,市委政法委以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为总牵引,立足政法系统高质量发展全局,为司法公信建设和诚信建设塑造夯实根基。

  据了解,市委政法委统筹全市政法各单位围绕涉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问题及久拖不决案件开展排查,共排查出久拖不决案件50件,建立案件台账,逐案推动整改,坚决向司法不公现象“开刀”,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同时,市委政法委进一步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排查化解,通过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反馈、化解,督促全市政法单位依法办案、规范执法。今年以来,全市共推动化解76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此外,通辽市充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市委政法委“法治服务直通车”,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有序开展诚信建设宣传活动,营造了“人人讲诚信、事事守信用”的良好氛围。

  为了让“纸上权利”真正化作“真金白银”,全市两级法院以雷霆之势破解“执行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敖东升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了执行工作巩固提升年攻坚行动,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印发了《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巩固提升年”暨切实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

  截至目前,通辽市受理申请人为企业执行案件1902件,执结1278件,执行到位2.98亿元。全市法院已移送拒执案件78件,公安机关立案20件,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件,法院判决2件,自诉1件,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两项监督”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抓手。通辽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刘殿龙告诉记者,市检察院印发了《开展“两项监督”专项活动工作方案》,针对公安机关办理的五类案件,通过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及时有效纠正侦查环节存在的问题。

  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冯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时,检察官通过对到案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资金流水进行深入核查,对一人立案监督的同时成功挖掘出另外两名同案人员犯罪线索,并依法予以追诉。截至目前,已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近万元,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12000元,有效打击了电信诈骗涉案资金流转的非法产业链条,提升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治理效果。

  据统计,今年以来,通辽市检察机关共提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91件,受理监督立案39件,受理监督撤案26件,有效纠正了应立不立、违法乱立等损害司法公信的行为。

  此外,为持续完善虚假诉讼联合惩治机制,通辽市进一步深化全市政法系统协作配合,拓宽虚假诉讼问题线索征集渠道,强化监督制约,凝聚起打击虚假诉讼的强大合力。

  司法公信力源于规范,显于执行,成于监督,化于民心。全市政法系统正以高度的协同与担当,汇聚成一股磅礴力量。这股力量,既是诚信建设不可或缺的“压舱石”,更是激浊扬清、引领风尚的“导航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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