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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人民法院:坚决维护企业生存发展权益

2021-04-22 来源:《经济》杂志-经济网   加入收藏

近年来,瑞昌市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干警面貌焕然一新,案件质效持续提升,诉讼服务高效便捷,司法能力全面提高,特色工作亮点纷呈,环境资源审判、少年审判、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扫黑除恶等各项工作走在全省法院前列,先后2次被省高院院长批示肯定,被省高院评为意识形态与宣传舆论工作先进单位,在第六届社会治理创新博鳌论坛上获评2020年社会治理创新优秀组织,环境资源法庭荣获九江市2020年度“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瑞昌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漆晓君走访企业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畅通企业与法院联系渠道,完善诉讼服务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涉企案件审判质效,坚决维护好企业合法权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漆晓君说:“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软实力,以法治手段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法院作为审判机关责无旁贷。”

2020年以来,瑞昌市接连获评全省十佳优化营商环境县、高质量发展一类县和经济综合先进一类县等荣誉称号,在省、九江市开展的营商环境第三方民意测评中,瑞昌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瑞昌市人民法院的各项举措,为瑞昌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2020年12月,该院优化营商环境经验交流代表瑞昌市入选第六届社会治理创新博鳌论坛“夯实中国之治,社会治理创新典范城市”案例。

推进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

瑞昌市人民法院坚持司法服务营商环境大局,从全市社会和经济发展大局出发,连续三年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法院年度重点工作加以推动,找准法院工作结合点,围绕企业和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具体的司法工作中抓好落实。

推进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优化涉企案件窗口环境。强调立案庭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一站式提供涉企案件的咨询、立案登记、申请执行、案件进度查询等服务。对于网上立案的,在当日即予以审批,当事人缴费后当日予以立案;现场立案的,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缴费后予以立案,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并教会其网上立案的方法,让企业在立案阶段最多只跑一次。2018年到2020年,该院受理涉企民商事案件占所有民商事案件占比上升7.2个百分点,通过绿色通道大大提高了立案效率。

对暂时困难又有发展前途的民营企业,及时给予司法救助,为其缓减免诉讼费。对申请司法救助的企业,经认真核查其生产、销售等一切正常后,对确实暂时存在困难的,依法为其办理减、缓、免诉讼费。2019年,为企业减免、缓交诉讼执行费用28400元,2020年,已为企业减免、缓交诉讼、执行费用115406元。

提高涉企案件审判质效

瑞昌市人民法院注重发挥民商事审判的规范、指引作用,维护和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涉企案件依法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降低企业诉讼的时间成本,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2018年-2020年,该院民商事涉企案件调撤率上升25.6个百分点,平均审限从69.8天降低至29天。共审理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刑事案件29件。2020年10月,该院和瑞昌市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出台瑞昌市政法系统关于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方案附件中各单位就如何从各个阶段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进行了自我加压,绘制了办案流程图并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

2020年,共受理涉企业民事案件1243件,已结案1221件,结案率98.23%。不断建立完善破产立案审理制度和团队建设,通过运用立案审查程序、破产清算制度、府院联动机制等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帮助困难企业实现重整,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目前,该法院受理了破产案件5件,破产审判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该院同时积极开展涉民企执行案件清理活动,排查、梳理民营企业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制定具体执行方案,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力度等,不断为民营企业经营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2020年共受理涉企执行案件946件,结案937件,执结率99%,到位标的款8200万元。新冠肺炎疫情尚未结束期间,在做好防疫工作、确保执行干警健康安全同时,2020年3月5日仅用一天时间便在安徽省芜湖市为申请保全人江西理文造纸有限公司保全了一笔近55万元的应收款,保证快速有效维护申请保全企业的合法权益。

能动司法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瑞昌市人民法院树立审慎理念,维护企业生存发展权益。对以民企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慎用强制措施。对目前经营困难的企业,通过暂缓执行部分执行款、减免执行费、改冻结银行账户为查封机器设备等方式,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企业松绑,缓解企业经营困难。对涉及到关联公司和公司是否人格混同的问题,法院从关联公司与公司是否人员混同、业务混同、财物混同等公司人格混同的表征因素和公司财物是否混同这一实质因素,综合深入研究,审慎判断。

该院审理涉及企业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争取时间为矛盾解决带来转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瑞昌市人民法院横港法庭法官和调解员诉前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调解中,通过分析法律风险,帮助进行账户核对,组织双方沟通,引导相互理解,达成和解协议。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走出固有强弱观念的藩篱,依法公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因劳动者处于弱势、企业经济优势地位、地方保护主义等加重企业责任,而是根据事实依法判定双方责任。不因消费者处于弱势简单机械地适用惩罚性赔偿条款,民营企业也是属于在市场经济中具有较弱地位的经营者,从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分析认定案件事实。

在办案过程中强化法律适用能力,创新工作方法,普及法律知识。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创造性地根据案情将损害赔偿从公司直接进行赔付,减少中间环节和执行风险。对于合同纠纷表面证据不足的,承办法官没有机械适用证据规则,而是主动到实地调查取证,最终事实得以查明。对于企业因经营过程合同不规范,欠条等结算依据的规范性、完整性不足,企业利益难以完整保障的,承办法院以案说法,帮助企业吸取教训,注意防范法律风险。

延伸服务提升服务民营企业精准性

瑞昌市人民法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延伸司法服务,提升服务民营企业的精准性。

瑞昌市人民法院送法进企业

“走出去”——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主动服务企业发展。梳理案例,编制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对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分析,提出风险防范意见。组织法官到企业开展调研、普法宣传、座谈交流、法律知识问答及巡回开庭等,研判民营企业法律纠纷新动向,增强企业和职工的法律意识。设立企业帮扶专员,派三名员额法官对企业进行精准帮扶,及时沟通协调企业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请进来”——请企业家参与旁听案件,观摩庭审,亲身感受司法的透明;请商会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工作流程,并进行座谈交流,就企业家们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为企业家们答疑解惑。

通过办好每一件涉企案件来体现优化营商环境是瑞昌市人民法院干警牢固树立的工作理念,他们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所做的巨大努力,这也印证了法治是民企发展最好的定心丸,是营商环境核心要素——安全和效率的保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也是瑞昌法院人的最高追求。

文/瑞昌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漆晓君   瑞昌市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周海弟

图/瑞昌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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