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一批河南省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市、区)创建名单的通知》(豫文旅产业〔2021〕3号),其中,新乡市的辉县市、长垣市成功入选创建名单。
此次创建活动是在各县(市、区)进行对标自查申报,市文旅局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初审后推荐上报的。在各地市积极申报的基础上,经综合研究,新乡市辉县市、长垣市等32个县(市、区)符合河南省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市、区)创建条件,被确定为第一批河南省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县(市、区)。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市文旅局将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统筹推进我市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要求各创建单位加强对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质量和水平,争取早日创建成为河南省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市、区)。
(朱战红 水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