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山西省及太原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同时为实现一季度经济指标高开高走,落实《尖草坪区“确保开门红 奋力开新局”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尖草坪区实际,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制定了以下支持政策。
1.全区规上工业企业(2021年入统企业除外)2022年第一季度产值达到6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25%-29%的,奖励10万元;同比增长30%-34%的,奖励15万元;同比增长35%以上(含35%)的,奖励20万元。
2.全区规上工业企业(2021年入统企业除外)2022年第一季度产值同比达到倍增增长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3.对春节期间保持正常生产的区属规上工业企业奖励3万元。
4.全区限额以上零售企业(2021年入统企业除外)2022年第一季度销售额(营业额)达到5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30%-39%的,奖励2万元;同比增长40%-49%的,奖励3万元;同比增长50%以上(含50%)的,奖励5万元。
5.对2022年第一季度小微工业企业、限下批零、住餐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在享受原有小升规奖励政策基础上,再奖励5万元。
6.对2021年新入规达限的工业企业、零售企业,第一季度销售额(营业额)同比增长60%以上的,每户一次性奖励5000元。
7.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规上工业企业房租减半。
8.对2022年第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25%以上,有市场、有订单,且不亏损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和票据贴现费用50%的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10万元。
9.对2022年第一季度区属建筑业企业产值达到1000万以上、同比增长15%以上的,奖励5万元;产值达到3000万以上、同比增长10%以上的,奖励10万元。
10.建立区、街乡两级领导包保企业工作制度,常态化对接帮扶,主动上门,热情服务,解决发展难题。
文/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宣传部 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