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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由贸易试验区建成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示范区

2020-06-10 来源:经济网-《经济》杂志 文 /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教授 王晓红   加入收藏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新时代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全面深化体制改革的排头兵。目前我国已设立了18个自贸试验区,为不断完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探索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提供了新的制度供给、方法借鉴和模式创新。“十四五”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新时期,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相互交织,要求我们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拥抱经济全球化,通过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的对外开放,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高标准市场经济体系。通过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不断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尤其是以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为龙头,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为此,自贸试验区要坚持开放引领和制度创新,服务国家战略、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开放型经济发展,重点围绕建设制度型开放示范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示范区进行谋篇布局。
 
    一要力争建成制度型开放示范区。自贸试验区应重点围绕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进行制度创新,在对外开放压力测试、探索国际经贸新规则、有效防控风险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同时为我国参与FTA双边多边谈判和WTO改革提出“中国方案”。要以应对“三零”(零关税、零壁垒、零补贴)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挑战为重点深化体制改革创新。当前,“三零”主导的国际经贸规则正在成为新一代高标准自贸区的新特征和未来国际经贸规则变革的新趋势,其主要特征是大幅消除关税、非关税壁垒和补贴。2018年以来出现了三个具有代表性的高标准自贸协定——EPA、USMCA、CPTPP,均涉及零关税、数据跨境自由流动、服务业开放、服务贸易、电子商务及市场准入、竞争性政策、国有企业、劳工标准、环保标准、知识产权保护等规则标准。为此,自贸试验区作为高水平开放的先行区应对接高标准自贸区规则,形成与之相衔接的高标准市场经济体系。大幅消除关税壁垒、减少各种非关税壁垒,改革与国际规则不相适应的补贴方式。推动货物、服务、资本、人员、信息、数据等要素跨境自由流动,加快市场准入、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竞争中性、监管一致性、争端解决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缩减负面清单。要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鼓励在制度创新上大胆试、大胆闯。推动自下而上、“撞击反射”式的体制改革创新。
 
    二是力争建成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自贸试验区主要分布在我国城市开放型经济水平较高的区域,地理空间可谓寸土寸金,要大力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尤其要把握全球数字技术革命机遇,扩大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发展空间,在推动外贸结构转型升级中发挥引领作用。大力发展与货物有关的服务贸易,如维护和维修、加工服务、物流服务。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研发设计、信息技术、知识产权、文化贸易、技术贸易、医疗健康、商务服务等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大力发展国际服务外包,推动生产性服务出口。依托开放基础设施发展口岸经济、港口经济、航空经济和枢纽经济。要重点探索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发展的新模式新规则。鼓励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转口贸易及离岸数据中心、离岸金融中心、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市场采购贸易等贸易新业态。在金融、教育、医疗、文化、数据中心等领域扩大外商独资企业范围。在跨境电商规则标准、数字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跨境数据自由流动、互联网资讯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同时,在跨境数据流动的管理机制、推动个人数据保护立法、提高互联网预警监测能力、探索数字保税区建设、维护网络安全等方面进行探索。进一步促进人员往来便利化措施,为服务贸易发展提供便利。做大做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
 
    三是力争建成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示范区。要把建设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摆在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头等位置。一要坚决落实《外商投资法》。切实保障外商投资的合法权益,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即不搞非国民待遇也不搞超国民待遇。尤其是在政府招标采购、重大工程项目、科技项目招标及公共服务、社会服务等方面要让外资平等参与。推动公共卫生防疫、核心关键技术等方面的开放创新合作。二要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稳外资先要稳预期,保持政策的及时性、连续性、稳定性是稳预期的重要前提,“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账”“承诺不兑现”等都会影响预期。各级政府文件要及时传递给外资企业,鼓励政府网站使用中英文宣介相关政策,便于外资企业及时准确了解。三是营造亲清政商环境。2019年我国营商环境从第46位跃升到第31位,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差距。世界银行对营商环境的评价标准主要涵盖: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获得信贷、保护投资者、纳税、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等内容。要按照以上方面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不断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多证合一、并联审批、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服务模式。继续减税降费,降低电价、房租、物流、融资等成本,注重利用网络数字技术手段提高办事效率。倡导为外资龙头企业“量身定制”服务。完善海外人才的引进机制和居住、子女上学等相关服务。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环境建设,鼓励自贸试验区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四是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按照内外资一致性原则加强对外资的全过程监管,建立大数据监管平台,完善不可靠实体清单、国家技术安全清单等制度。
 
    四要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成最高水平开放的特殊经济功能区。要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新时代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鲜明旗帜,大胆借鉴新加坡、迪拜等国际自由港的模式,打造与新加坡比肩的营商环境。逐步在市场准入、金融制度、财税制度、要素自由流动等方面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打造贸易、投资和服务业发展的最佳营商环境。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的监管模式,通过实行“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制环境,逐步实行“三零”规则。放宽自然人流动限制,构建人员、资本、技术、信息、数据等要素最自由、最便捷的流动体制,逐步形成全球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和人才汇聚高地。为促进国际旅游、文化娱乐、医疗健康、服务外包以及离岸金融、国际结算、离岸贸易、跨境电商、数字服务贸易等贸易新业态发展,吸引全球优质资本提供制度环境。
 
    五要有序扩大全国自贸试验区数量和范围。首先要增加中西部自贸试验区数量。广大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滞后与开放不足密切相关,开放平台不足也是制约中西部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应在新一轮高水平开放中给中西部更多发展机会,通过建设自贸试验区提高中西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能力,带动区域开放型经济发展。其次,建议设立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北京作为国际化大都市开放型经济基础雄厚,具有参与国际竞争的综合优势,尤其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方面独具特色,在探索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方面独具优势,应该更好地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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