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网江苏讯 3月12日下午,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发布8起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新闻发言人朱希军介绍,清江浦区法院近年来受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中,类型主要有产品质量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网络购物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等,涉及领域不断拓展,新类型案件也不断增加。他表示,区法院通过畅通便民高效的司法维权途径,彰显严惩欺诈的公正司法态度,构建“4+X”联动的多元解纷机制,提供人人可享的法律延伸服务,公正高效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着力构建和谐消费关系。朱希军说,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依法可适用惩罚性规定的案件,一律适用“退一赔三”、“退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严惩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欺诈、制假、售假行为,提高经营者违法成本,让心怀侥幸者付出法律代价,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经济健康、有序、良性、正当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介绍,该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的特点,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强化诉前调解,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类案件实行“调”、“判”结合方式进行妥善处理,减轻双方诉累。法院与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组织共同建立“4+X”联动机制,着力将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针对涉消费纠纷领域的法律适用、专业知识、产品风险等情况,法院及时向行政机关、行业组织、经营者等发出司法建议,促进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法院还依托巡回审判活动,组织法官利用节假日进社区、进企业、进商户、进学校,积极采取现场办案、现场调解的形式,对一些典型案件到消费者的购物地、纠纷产生地公开处理,让消费者、经营者和旁听人员零距离体验消费维权。
会上,清河新区法庭庭长杨新红通报了2起与汽车销售有关的消费者维权案例,民一庭庭长许霞通报5起与美容整形、教育培训、健身服务、餐饮服务、家电产品等相关的消费者维权案例,以此提醒大家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经营者诚信经营的法律意识。
该院综合办公室主任吴洪武主持会议,扬子晚报、淮安电视台、人民论坛等多家媒体参加会议。
(供稿/清江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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