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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萝北县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调解条例》 书写调解“萝北答卷”

2024-03-07 来源:经济网   加入收藏

为学习宣传贯彻《黑龙江省调解条例》,推深做实调解工作,进一步发挥各类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黑龙江省萝北县司法局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多处发力,用实际行动书写萝北“枫”景新篇章。

打好理论学习“主动仗”,以“力学不倦精进不休”的主动姿态“破题”。

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积极打造“学习型”机关,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和素养。

聚精会神谋新篇,深耕细作抓落实。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把《黑龙江省调解条例》纳入本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计划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黑龙江省调解条例》专题培训学习会,建立责任科室轮流培训机制,培训内容既有政治高度,又有理论深度,兼顾操作性,让参培人员对新条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普法培训进基层,法治观念入人心。结合“送法进机关”活动,部分司法所与当地乡镇政府联合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专业人员对《黑龙江省调解条例》进行详细讲解,引导当地政府机关对新条例本地化落实进行可行性探索,鼓励机关干部担任调解员,发挥自身优势,为全县调解工作添砖加瓦,切实增强新条例的学习渗透力。

出好宣传教育“组合招”,以“赓续前行奋楫争先”的奋勇姿态“解题”。

夯实线下宣传主阵地。一是精准发力,拓宽宣传广度。县司法局开展局所同步宣传活动。县司法局走进儿童公园摆摊设点,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册、为群众答疑解惑等方式宣传四种调解方式的益处,引导群众在面对矛盾纠纷时,优先选择调解途径解决问题;各司法所发挥特点优势,通过与当地政府联合宣讲、“送法进社区”、开展法律大集活动等多种举措,引导干部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0余次。二是拉长宣传战线,延伸宣传深度。各司法所因地制宜,通过举办法治讲座详细阐释《黑龙江省调解条例》具体内容、目的意义、创新特色,增强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社区工作人员对调解的认识;电子屏滚动宣传,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办事群众对新条例知晓度;进村入户赠送书籍、发放宣传品,面对面把调解知识送到群众身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接地气的方式,织密全方位、立体化、全覆盖“宣传网”,提高《黑龙江省调解条例》“能见度”,为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多元矛盾纠纷化解筑牢“防护墙”。三是创造普法特色,提升宣传质效。县司法局自制普法动画,依托县交警大队路边LED显示屏进行循环播放,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轻松活泼的人物、色彩鲜明的画面吸引减速的车辆、行人驻足观看,有效实现与受众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增强新条例的宣传效果。

打造线上普法新高地。一是活用县司法局普法公众号创新宣传。以“萝北县司法局普法办”公众号作为重要宣传平台,围绕《黑龙江省调解条例》,发布多篇普法宣传内容,跳出脸谱化的普法模式,探索使用新颖、简明、易懂、可视性强的宣传形式和内容,吸引网友观看普法视频、图文,让新条例内容入眼入耳、入脑入心,有效提高宣传效果。二是善用权威普法渠道扎实宣传。主动顺应发展趋势,结合工作实际,线上线下联动,利用“鹤岗市普法”、“中共萝北县委政法委员会”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展现履职风采,让更多人知悉该县《黑龙江省调解条例》宣传贯彻情况,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及受众面,让人民群众更加全面、深刻地了解县司法局的工作,增强公信力。三是妙用微信朋友圈、工作群进阶宣传。充分利用机关干部微信工作群、各乡镇“一村一法律顾问”微信服务群、党支部工作群、生活微信群、朋友圈进行转发,呈现“霸屏式”宣传态势,扩大多方位宣传影响力,凝心聚力同频共振,营造全社会知晓条例、宣传条例、用好条例的浓厚氛围。

下好组织指导“先手棋”,以“靶向施策精准发力”的务实姿态“点题”。

深化诉调对接,推动多元解纷。一是按下诉调对接“启动键”。县司法局统筹协调,组织宝泉岭人民法院、社区管委会、农场公司等相关主体,召开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调解条例》暨诉调对接推进会,会上就调解工作现状、存在的困难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通过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为新条例的进一步落实迈出宝贵一步。二是挂上诉调对接“快进档”。县司法局局长林庆新带队先后到辖区5家农场公司“登门拜访”,开展实地调研,通过现场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各农场公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调解工作现状,与相关主体深入交流推动条例落实的可行性办法,商讨建立调解组织的具体事宜,为进一步畅通多元解纷渠道做好基础准备。

推进行政调解,优化调解格局。一是勇担职责,推进行政调解落地生根。县司法局组织18个行政主管单位以及8个乡镇,召开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调解条例》暨行政调解推进会,协调推动行政调解各项工作从“纸面”落到“地面”,指导各行政调解职能部门建立行政调解组织,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二是形成合力,成立首家行政调解组织。在县司法局和县住建局的共同努力下,萝北县首家行政调解委员会——萝北县住建局行政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该行政调解委员会具有独立的调解场所、完备的办公设施设备以及专业知识丰富的调解员。它的成立,为切实推动行政纠纷从终端裁决走向源头预防提供了典型范例,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走向纵深补充了强大动力,为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官民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

实干担当启新程,砥砺奋进绘新篇。下一步,萝北县司法局将紧紧围绕多元高效解纷惠民生的主题,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调解条例》,进一步推动调解工作质效提升,扎实推进萝北县大调解格局形成。

(文、图/萝北县司法局 黄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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