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法的“内涵价值”。公平竞争法,就像市场上的"交通规则",它确保每个参与者都能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公平的竞争。这部法律的价值不仅在于维护市场秩序,更在于为每一个市场主体提供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竞争环境,让每一个企业都能在市场中自由航行,实现自身的价值。
公平竞争法的“重要内在”。公平竞争法的核心在于"公平"。它要求所有市场主体在竞争中遵循同样的规则,不得有任何特权或歧视。同时,它也强调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如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以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公平竞争法“践行要义”。明确规则:作为市场主体,我们应深入了解公平竞争法的各项规定,明确自己在市场中的行为准则,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要求。自律自强:除了遵守法律,我们还应树立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商业道德,不参与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用实力赢得市场。相互监督:我们还应积极参与市场的监督活动,发现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时举报,共同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公平竞争法“发展核心”。公平竞争法不仅维护了市场的秩序,也为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企业为了赢得市场,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这将促进整个市场的繁荣和发展,为所有市场主体带来更多的机遇和挑战。(依安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辛天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