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黑龙江省虎林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落实全面三孩政策,在优生优育落实、普惠托育服务、育龄家庭保障、提升家庭发展能力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见实效,加快构建国家级生育友好型社会。截至目前,全市托育服务机构已发展到20家,总托位数达到822个,每千人拥有托位4.3个,入园率达到98%,居于全省前列。2023年12月我市顺利入选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
一、挂出责任落实“作战图”,定好样板创建“标准线”。一是组织领导保障“有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开展创建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专题研究推进,成立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虎林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虎林市争创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对照创建评估的七项重点工作要求,细化创建标准,设置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分类细化指标,做到定时间、定内容、定标准、定责任。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宣传、卫健、人社、教育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组织机构,由卫生健康局牵头建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计划安排和实施,确保创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同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定期会商,细化考核事项,组织召开专题会议5次,通过具体标准的设立,推动创建工作在标准的指导下快速推进。二是生育支持政策“完备”。依法依规落实产假、哺乳假、育儿补贴等制度,积极落实配偶陪产假、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指导、监督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保障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落实。依法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共发放295户、补助金91.4万余元。制定完善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政策,共发放生育津贴180人、359万元。落实生育医疗待遇,共支付职工生育医疗费用726人、71.6万元。发挥税收支持作用,全市有611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三是生育友好氛围“浓厚”。充分发挥媒体宣传阵地作用,通过虎林融媒微信公众号开设“文明虎林”“虎林榜样”等相关专栏,刊播新闻动态300余条次。抓好人物先进典型选树工作,推选牟静静等20户家庭为鸡西市“最美家庭”。持续组织开展好家庭、好家风巡讲巡展等活动,线上线下共开展好家风巡讲活动18场。开展“计生赶大集”宣传活动,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免费为群众体检,营造了良好的人口和生育政策以及生育友好社会环境氛围,市民群众对生育友好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二、下好暖心服务“践行棋”,抓住项目攻坚“关键点”。一是畅通服务体系“新循环”。实行生育登记服务政策,依法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相关规定。开通“跨省通办”业务,将全市新生儿出生、预防接种等各种信息一同录入到“金人平台”,录入率达到98%。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全员人口库常住人口覆盖率和主要数据项准确率达到90%以上,“计划生育全员信息系统”录入统计的新生儿录入率为100%。二是扬好托育教育“新优势”。申报县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入国家发改储备库,落实托育机构运营补贴、建设补助等具体措施,落实支持社区托育服务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将托育服务人员作为急需紧缺职业纳入培训规划,大规模开展“送教下乡”活动,组织健康照护、保育员、育婴师等技能培训,共为社会提供托育服务人才1250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居于全省前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有效减轻。为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2023年虎林市一小和实验小学分别已扩充45个学位,增加城镇义务教育学位供给;我市所有中小学开展了课后服务,学生参与率在90%以上。三是挖出优生优育“新潜力”。落实“五项”母婴安全制度,产后访视率由96.98%提升至98.24%;认真做好“三病”母婴阻断工作,孕产妇“三病”检测率达到100%;采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站式服务模式,婚前医学检查率为79.1%,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100%的目标;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共为892名生育妇女补服了叶酸。儿童营养包项目实施以来,降低我市婴幼儿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改善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发放率达到99.18%,有效服用率达到98.37%,贫血率由8.39%降低至1.04%,看护人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100%。
三、甘做惠民保障“勤务兵”,奏响优生善育“幸福歌”。一是绘就落实政策举措“一张图”。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共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106份,签订率达到80%以上。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完善建立全市母婴爱心屋2个,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母婴室的利用率和服务可及性。完善促进妇女就业的制度机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我市女职工较多的企业进行了用工检查,已走访用人单位25家,涉及女职工390余人,切实维护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二是绷紧健全保障制度“一根弦”。落实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发放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5376户、144万余元,发放奖扶对象7928名、761万余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执行到位。发放失独家庭一次性五千元补助对象1530人、1218万元,发放子女伤残对象1089名、638万元,发放计生特扶家庭住院护理保险对象2159人、36余万元。三是打造家医签约服务“一闭环”。全面落实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应签尽签,将所有计生特殊家庭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作为重点优先签约服务人群1705人,签约率达到100%。家庭医生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建立健康档案,实现建档率达到100%,定期进行健康评估,并提供优先就诊、转诊服务。完善联系人制度,与特殊家庭成员建立联系,发放“关怀关爱联络单”1028份,明确联系方式和帮扶清单,解决实际困难。
养育未来齐共享,生育友好促发展。虎林市将以本次评估验收为契机,举一反三、加压奋进、强化举措,构建符合我市特点的工作机制,扎实推动新时代婚育文化走进千家万户,加快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步伐,不断提升新时代全市人口家庭发展工作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通“优生强基”“优育固本”“优教树人”的“最后一公里”,真正打好全市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
(文/虎林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