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消息,自2021年以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加强监管引领,突出工作重点,发挥行业优势,扎实做好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3年来,银行机构向脱贫地区累计发放贷款19.7万亿元,贷款余额年均增长14.4%。
金融监管总局明确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目标任务,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大型保险公司均设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中小金融机构特别是脱贫地区法人银行保险机构,坚守定位、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持续增加脱贫地区金融供给,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贷款实施3个百分点的不良容忍度,督促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尽职免责要求。大力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大中型银行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分支机构,将70%以上的新增可贷资金用于当地,助力补齐发展短板。不断提高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金融服务质量,努力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高校学生负担。
3年来,银行机构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累计发放贷款超3万亿元,贷款余额年均增长15%;国家助学贷款累计发放1696亿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758万人次。3年来,银行机构向脱贫地区累计发放贷款19.7万亿元,贷款余额年均增长14.4%;农业保险为脱贫地区累计提供风险保障4.3万亿元,年均增长7%;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累计发放2778亿元,支持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651万户次。
构建“物理网点+自助设备+普惠金融服务点+流动金融服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脱贫地区推广金融副镇长等经验做法。目前,全国县域实现银行机构100%覆盖,乡镇银行机构覆盖率达97.93%,行政村基本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3年来,银行保险机构累计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新设分支机构407家。